看著火焰跳躍飛舞,身上暖洋洋的,彷彿一切苦難都在漸漸遠去。

連唯都以為林克是在盯著火焰發呆,沒想到,他是在回顧這一天來所犯下的錯誤。包括一些輕率的決定,錯失方向後的輕忽,揹包開啟時機不對,體能分配問題等等。

其中最致命的兩點:一是方向選擇的錯誤,選擇出了錯,一切努力都在做無用功。雖然最後絕處逢生,但仔細想想,這能堅持到最後的又有誰呢。

這條路不是死路,也絕不算活路。

第二個錯誤是沒發現那頭藏在雪裡的狼,這可真是個致命錯誤!

假如沒有鹿,死的就是他。

“這一天犯的錯,比我前半輩子加起來都多。”

【誇張。】

“並不誇大,我從小到大一直只做擅長的事,所以很少犯錯。沒想到一旦做不擅長的事,會犯這麼多錯誤,簡直到了不忍看的程度。”

人生就像不斷做選擇題,林克從小就智商高擅長讀書,所以家人建議他專注學業,這是價效比最高的選擇;學習時發現擅長數學,數字,直至進入金融行業成為金領。

正因為一直選擅長的,才一路走來無比順暢。

所謂挑戰自我,都是在給人生增加難度。

俗稱,閒的。

他中間不是沒有別的選擇,比如,曾加入過大學校隊,還因三分神準名噪一時,有成為職業球員的機會;

也曾被捲入販毒案件,差點兒開啟轉職黑幫大佬之路。

還有服裝設計師,詞曲作家,遊戲策劃等等。

總之,中間只要稍微出一點偏差,他就不是現在的他了。

林克善於做計劃,善於歸納總結,有了這個,他做任何行業都不會太差,甚至也會同樣優秀。就像當年校隊打替補,九十年代初的時候,誰知道三分球也能殺人!

唯津津有味的聽著他吹牛,還天真的問,【那你為什麼沒能成為職業球員?】

“我也曾想過把天賦帶到NBA。”林克看著夜空深沉的說。

“咳,後來發現並不太喜歡大聯盟,太商業化了,不如大學籃球純粹。而且職業圈總體學歷太低,老黑多,充斥著暴力、獨品和性,是我這麼純良的人能混的地方嗎?”

【……】

實際上是他不想嗎?是人家沒要。

九幾年主流還是身體對抗,三分球狗都不要。林克身高190,在普通人中算高的,但在NBA算矮個子。又沒有一手精妙絕倫的運球,速攻也不行,體能一般,在NBA當飲水機看守員都不合格。

“我曾想把天賦帶到NBA,直到發現自己沒有。”

吃吃肉吹吹牛,四個小時很快過去。

等揹包能夠開啟,他把這幾個小時燒好的開水,還有煮好的玫瑰果茶存統統進去。又將新鮮鹿肉取出來剝皮處理切割,用滾水洗掉肉上的血跡汙漬。如發現有被狼咬過的部分,用刀子切掉丟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