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罕默德這幾天在埃塞國訪問。

對外宣佈是國家與國家之間的正常訪問。

其實這傢伙就是打著這個名義過來,找加利夫喝酒的。

兩個國家現在受到華夏人很大的影響。

酷愛上了白酒。

這喝白酒跟喝紅酒不同。

喝紅酒講究獨享,一個人靜靜的搖曳著紅酒杯,透過紅酒杯望著城市的繁華。

這樣孤寂的味道,才更加有味道。

可白酒是糙老爺們喝的。

任何一個男人心裡都會有粗獷的一面,一上酒桌子,喝的上頭了,這一面就暴露出來了。

非常接地氣,也非常的豪邁。

很爽快的感覺。

但喝白酒也要看跟誰喝,找對了人喝個一兩斤都不是問題。

找不對人,哪怕自己有一兩斤的肚量,滴酒入喉就感覺割的難受。

兩人關係因為蘇啟一直非常不錯。

這次在競選 會長上面,默罕默德也幾乎是充當了加利夫的大手。

舌戰八方,功勞很大。

所以,他偷偷跑過來喝酒了。

酒過三巡,加利夫很是享受的把杯子給放在了桌子上。

然後很是費力用筷子夾了一些豬耳朵肉塞入了口裡。

“嘖嘖嘖,舒服,就是這花生我夾不起來,這讓人很是憂愁。”

默罕默德很熟門熟路,得意的拿著筷子夾起來了一粒花生米,塞入了口裡。

加利夫看的眼睛都直了,豎起了大拇指:“佩服,你怎麼做到的。”

‘我嘗試著用筷子吃了一年的飯了,可這花生米我還是夾不起來。’

默罕默德教育的口吻說:“說明你還是沒有找到門路。”

“你看你拿筷子的姿勢就不對。”

“不應該這樣拿,用你的食指。”

說完,還手把手的教了起來。

加利夫也認真學習,弄了好一會,他終於明白了。

夾起了一粒花生米後,成功的放入了口裡。

顯得異常激動:“我說我怎麼老是夾不起來,原來是拿筷子的姿勢不對。”

默罕默德淡然的笑著說:“這就是筷子文化的博大精深之處。”

“西方人用刀叉裝的很高檔,但我一直看不來。”

“因為只有野蠻人才會用刀叉吃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