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也沒有電話?用貓頭鷹來寄信?貓頭鷹飛的很快嗎?能像電話那樣馬上就飛到我們家嗎?”

託尼失笑:“當然不行,貓頭鷹可能飛的比我們快一點,但是要是那個老闆用貓頭鷹寄信給我,上午寄出去,下午才會到。”

小湯姆的嘴張成了“0”型,感嘆道:“好落後啊!”

湯姆:“……”

“為什麼他們不願意用電?那明明很方便,而且效果也好。”小湯姆繼續問。

“因為巫師故步自封,自己的進步很慢,又看不起麻瓜科技,他們有魔法,所以他們情願用魔法做任何事,而且絕不承認魔法不如麻瓜科技。”託尼解釋著,偷瞄了一眼湯姆的表情。

湯姆表情平靜,沒有對託尼的話發表任何看法。

“我不想去魔法界上學了。”小湯姆嘀咕道,“如果它真的和daddy說的一樣……”

託尼挑了挑眉,等著湯姆說“那可不行”。

沒想到,等了一會兒,湯姆什麼也沒說,託尼看過去,發現對方只是皺著眉頭在思索什麼。

“湯姆?小朋友說他以後不想去魔法界上學。”託尼提醒道。

沒想到,湯姆卻緩緩點了點頭:“作為一個巫師,他能在麻瓜世界裡生活的很愉快,麻瓜的科技我也體驗過了,我看不出他有什麼必須留在魔法界的必要。”

託尼:“……”等等,湯姆這孩子的畢生目標不就是征服魔法界嗎。

“但是湯姆,他至少得去霍格沃茨上學。”託尼說著這話,翻著眼睛,簡直不敢相信自己一個純種麻瓜,竟然在勸自己養大的孩子去上一個魔法學校,“等你畢業之後你才十七歲,你完全可以去進修麻瓜大學,到時候再回到麻瓜界生活也不遲。你畢竟是個巫師,寶貝。”

真正的巫師湯姆裡德爾不要求小湯姆上魔法學校,卻是麻瓜託尼在操這個心,託尼覺得世界有點玄幻。

第二天,託尼就收到了店主給他的信小湯姆抓著貓頭鷹玩了好一會兒),魔法電燈很快便銷售一空,這種新奇且方便的東西非常受巫師們的歡迎,起碼他們不用再受油燈的煙燻火烤。

“所以你準備怎麼辦,就把這些東西放在他那裡賣?給小湯姆掙出七年的學費?”

“當然不了。”託尼自信滿滿,“我是個商人。”

魔法電燈很快靠雜貨店的宣傳和口耳相傳開啟了一條銷路,不是沒有巫師想研究出這種東西的做法,但是託尼本人掌握的科技就是超越這個時代的,即使有麻瓜出身的巫師,也很難防止出成功的魔法電燈,他們的電燈不是容易爆炸就是能源不穩。

小湯姆對這種魔法電燈充滿了好奇,這一年多裡託尼交給了他不少麻瓜界的科技,因此小湯姆也會幫著做電燈——那些巫師家庭可能永遠也想不到,這些讓他們傾瀉出無盡贊美的魔法小玩意兒,是一個還不到六歲的孩子做的。

很快,託尼依靠賣電燈帶來的第一桶金,和老裡德爾家的財産,包下一個小的工廠,僱傭巫師專門流水線生産魔法電燈,核心技術則由託尼和湯姆掌握。

他在對角巷開了一家自己的店鋪來售賣這些東西,除了簡單的生産銷售外,他還投資了不少看好的巫師界裡的商品,用自己掌握的技術擦著魔法部法律的邊兒,做了類似魔法冰箱、魔法洗碗機之類的家用魔法電器,沒有人查處他,因為這個時候,託尼的人脈已經發展的相當廣泛,甚至和魔法部長交情甚篤了。

一家三口搬了一次家,離對角巷更近,房子也更大。託尼甚至弄來了一個叫洛夫的家養小精靈,據說是他透過魔法部的關系找到了一個和原本家庭解除關系的。他還找了一個年輕的英國巫師管家,這位管家今年才二十一歲,年輕且能幹,深得一家三口的喜愛。

而託尼在對角巷開的商店——裡德爾商店,在幾年間,從商店逐漸演變成了一家超市,甚至早於超市在英國麻瓜界出現的時間。

從託尼第一次靈光一閃,發明出魔法電燈之後,直到今天,裡德爾超市在對角巷已經佔據了極大的面積,甚至容納進了幾家百年老店,這不過用了四年的時間,小湯姆剛剛十歲。湯姆家的金庫在古靈閣的位置越來越深,金庫裡的財富也越來越多,最近一次去金庫的時候,湯姆差點被金幣閃到眼睛。

離開金庫,他注視著託尼,不由得感嘆道:“你真是個商人。”

“怎麼了?”託尼挑挑眉,“我可是託尼·斯塔克,我在哪兒都能賺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