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錄取通知(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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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郵政,我下了車,鎖好腳踏車,我走了進去,裡麵人不多,就六七個而已。有的人要取錢,有的要存錢,有的要拿通知書,因為我看到有和我差不多的孩子。
我走過去排好隊,我看到第一個婦女手上拿著一大疊鈔票往窗裡送,不一會兒,一張存摺單從洞裡丟了出來。婦女拿過存摺,邊看邊走了。
第二個是個中年男子。銀行職員問他要取多少,他說:10000元。
天啊,我還沒親眼見過10000元呢。剛才那位婦女才存了三千塊就那麼一大疊,可想而知10000有多少。
當他拿著10000塊錢放進包裡時,我真有把包搶走然後跑出去攜款私逃的想法。
終於輪到我了。
我剛想說話,那銀行職員說了聲“對不起,請稍等一下”然後拿出個寫著“暫時停業”的牌子放在櫃臺上就走了。
因為我已經等了這麼久了,也不差這麼幾分鐘。好不容易等來那位銀行職員,她坐下說:小朋友,有什麼可以幫忙你的。
我說:我是來拿錄取通知書的。
她問:小學的,初中的還是高中的。
我說:初中的,就我們鄉中學。
她微笑著說:那你帶來了身份證沒有。
我愣了一下,說:身份證?我沒有身份證。
那戶口簿呢?她說。
我說:戶口簿在家裡鎖著呢。我爸不讓我亂拿,所以也沒有。
銀行職員有些為難了,她皺著眉頭說:那怎麼辦。那你有沒有能證明你身份的東西呢。
我想了想,說:身份證號碼可不可以。我也沒抱太多希望。
不料她說:可以啊。不過身份證號碼那麼長,你能背的出來嗎。
我苦笑道:也是,那麼長,我哪裡會背啊。再說了,我連身份證號碼是多少都不知道,怎麼背。
我思索片刻後說:要不這樣吧,我找一個朋友來證明我的身份總可以吧。
她說:不行。我們要的是物證,不是人證,所以你要用物證證明,而不是人證。人證和物證是不一樣的,人證可以說謊,但物證絕對不會。
我急了,我說:這也不行,那也不行。我自己就是最好的人證物證。我就是我,我一個大活人,卻證明不了我的身份,可我是有身份的人啊。
她說:這是制度,這是規定,你不能證明你的身份,我也無能為力。
我說:為什麼啊。
她沒有表情,說:沒有為什麼,我們一向都是這麼做的。今天郵政能做的這麼成功,完全是靠好的制度和良好的作風以及職員的態度。如果沒有別的事情的話,請不要打擾我們工作。
我說:…
她說:下一位。
我沮喪的低著頭走出去。這時一位好心的大媽跟我說:小朋友,你也不能怪這些銀行職員,她們的壓力也很大,生怕搞錯一個物件。剛才那個阿姨的姐姐也是一個銀行職員,好像在縣城的郵政工作,可是現在失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