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石板上的字,應該是用匕首刻出來的,劃痕不深,上面蒙上了一層薄灰,看來留字時間已經挺久了。

為了簡便書寫,所用句式都非常簡單明瞭。

雖然是蒙了塵,但還不妨礙閱讀。

我表姐便輕輕地念了起來。

致朋友餘樂、陸琳:

我李志,攜孫莉晴等一行六人,接天馬星人留言,乘救生艇轉道向西,繞過島西端,至北岸。

第四十二日,到達此唯一適合渡海之地。

因發現此地有篝火遺跡,不確定為何人所留。但推測應是兄弟等人,已先一步渡海離去了。

於是我等盤桓此處三日,便也決定跨越海峽,追隨而去。

但又恐我所料有差。渡海之人,其實並非兄弟等人。

因而特意作此留言,如兄弟等人還在後頭,盼能發現此石,然後兩方會合,共同攜手,完成天馬星人所佈之任務。

順便向餘樂兄弟留言,告知我等一行所走之路徑。

陸路雖短,但隔崇山峻嶺,危險重重,不易翻越。因此我們計劃取道海路,乘艇先至長江口,然後溯流而上,循水路趕往漢陽地區。

望兄弟等閱讀此言後,也能從我所言,棄陸路,走海道,如此途中或有相遇之期。

切記!切記!

李志、孫莉晴、沈娟、韋慧雲、郭碧妍、菲菲

留書!

我看完了留言,一拍手掌,笑道:“果然是英雄所見略同啊!你看人家李志,人家也知道走海路的,知道走海路比走陸路輕松,寧肯繞道,也不肯去闖那原始森林。這不與咱們的想法,不謀而合嗎。”

我表姐唸完字,反而變得沉默起來,像是思考什麼問題,皺著眉頭道:“他們好像出事了。少了個人!”

“少了個人麼?”我又把後面那六個名字唸了一遍:“原來有七個人的嗎?”

我表姐點點頭:“少了個吳青蘭,我跟她們熟,所以清楚。恐怕是人已經沒了。前面開頭也說是一行六人,證明他們現在只有六個人在一起,並非是後面漏寫了名字。”

我仔細一回憶,這才也終於想起來了,李志隊伍裡,確實應該有個叫吳青蘭的女子。因為我不像我表姐那樣,與她們接觸那麼深,所以之前一時間還沒法反應過來。

我嘆道:“應該是沒了吧。在這種地方生存,誰敢保證不發生什麼意外。這都是命。具體情況,還得與李志他們見上,才能知道了。”

旁邊的蘇舞也跟著感慨:“就是啊。想當初,要不是大色狼救我,我都不知道自己死多少回了。這種事,經歷過了,才知道其中艱難與驚險!”

其他幾個女人,感觸心事,也紛紛作此感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