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回來,我也算想通了。

我與蘇舞及田秋秋的關系,給弄得不清不楚的。兩個人都與我有過刻骨銘心的感情,可以說,這兩人在我心裡,都是一樣的重要,一樣的不捨得放手的。

讓我選擇其中一個,去傷害另一個的話,我覺得自己實在是辦不到。

所以我之前寧可去做一隻鴕鳥,一腦袋埋在沙子裡,不去面對,逃避去思考這件事情。

我一直以為,這事兒是沒有一個兩全其美的解決辦法的。錢債可以用錢還,命債可以拿命償。這情債麼,還是雙份的,這讓我怎麼辦?把我劈成兩半吧,那又不現實,那樣送給她倆,她們都不敢要了。

所以,我曾經想一個這樣自以為是的方案,就是有朝一日回到都市後,我就這樣一直守著這兩個女人,直等到她們其中一個放開了,去嫁給別的男人了,然後我再跟另一個過日子。當然,要是兩個都一起甩我的話,那我也沒辦法,我再找第三個女人結婚好了。我覺得只有這樣做,我心裡才沒那麼大的歉疚。

只是我真的不敢想像,事情能像現在這樣來解決。

在沒辦法回家的前提下。這兩個女人,應該說至少已經有一個女人,現在已經明確表明態度,允許我一心二用,把感情平均分配在她和另一個女人身上了。

這實在是讓人意外,讓人完全不敢幻想。

這要怎麼說呢,說這是‘驚世駭俗’,一點也不為過。

你想想,多少的有錢人,就算是的,都得偷偷摸摸藏在外頭,絕不敢讓家裡頭知道的。

這是一個倫理觀唸的問題,不是花錢能夠買得到認可的,你再有錢,也不能讓兩個女人和平共處地共享你一個男人吧。

除非你是古代的皇帝!

可我跟皇帝,沾邊嗎?

八竿子都打不著!

可卻為何也能讓這些女人如此委屈自己?

難道真是身不由己,受環境所拘囿,而選擇委屈求全的?

還是我的魅力真有這麼大?這可不見得吧,我什麼斤兩,我自己清楚。

看來,真得如李志所說,特殊情況需要特殊對待,有些事情,還真是不能秉持老思想老觀念,是要變通變通的。

在這種環境下,也許我真不必在乎世俗的看法。

誰要是有意見,說我不能多吃多佔,三妻四妾的,發言之前,就請先把我們接回城市再說吧。那樣我肯定遵守法律法規、倫理道德,只與一個女人結婚過日子……

好了,我也徹底想通,不矯那情了,得了便宜賣乖那是可恥的。

既然這樣說開,那我就……把戳進沙子裡的腦袋抬起來吧。

蘇舞願意,另外田秋秋也願意的話,那我就對這兩人一起負責任好了。這兩份責任,我之前也是想負的,奈何分身乏術!

可現在是女方提出的意見,提出這樣一個折中的方案,連人家女方都願意了,我還有什麼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