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理由是:

一,紅毛鬼那夥人地震後撤離,肯定是出海了的。現在又蹤影全無,絕對已經乘船離開了。因此我們即使出到海邊,也未必找得到船隻來用。

二,這裡走海路的話,我們要穿越一段漫長的鹽堿化荒地,那樣我們的飲食就成問題了。食物我們是可以捕吃海魚,但是飲用淡水呢,怎麼補充?

鹽堿化荒地上,是找不到淡水的。

而走到我和蘇舞當初的那個登陸點,再下水走海路的話,後面就已經基本沒有鹽堿化荒地了,可以一路靠岸進森林補水!

歇過後,看了看天色,見還有半天的工夫,我見幾個女人都很精神,於是決定繼續趕路,能走多一點算一點,到下午五六點鐘再紮營不遲。

……

又走了兩天的時間,我們就經過那個當初我與蘇舞及我表姐分別時的那個營地了,這時正好是天黑,我們就順道兒在這呆了一宿。

那場大地震,翻天覆地,致使裸土皚皚,已經很大程度改變了這裡的面貌,但還是依稀可認。

我離開後,兩個女人,帶著一幼一病,在這裡安然生活了半個多月,除了我表姐在地震中傷了腿之外,並沒有更大的損失,她們很勇敢,也很幸運……

唉——

往事留著緬懷。

腳步要繼續出發!

……

這一路走下去,雖然很辛苦,雖然菲菲與孫莉晴拖了我們的後腿,尤其是孫莉晴,成了我們的首要累贅。這個丟了靈魂的木頭人,不拖就不動,走得十分緩慢。

但沒想到的是,這段路程,比我們想像得要近得多。

我們每天才走不過三十多裡,但走到第八天時,我們竟然意外地回到了那個地方了!

當初我和蘇舞停船靠岸,追尋我表姐的足跡進山的那個山口!

也是李志那群人包括我表姐),從海岸登陸,走入叢林的那個山口!

一開始,遠遠的,我們還完全看不出來。直到撞到了頭上,我們才猛然驚覺,這個地方,怎麼那麼熟悉呀!

真是讓人有一種柳暗花明的痛快啊!

我們本來還以為有好長的路程要走呢。

現在好了,從這個位置橫穿出去,就能回到海邊,入海航行了!

不過,在穿這片鹽堿化荒地之前,我們決定在這裡留宿一宿。

現在是下午兩點多鐘。

我們要進山獵一些食物,並補充足量的飲用水,休養夠精神之後,再出發。

這可能需要準備一天多的時間,也就是說,我們明天都未必能夠起程,可能要等到後天早上。

女人們都已經很累很累了,從牛角山出發,前後趕了將近十三天的路,她們都吃不太消了。尤其是那一小一病,身子已經明顯是消瘦了下來。

我怕她們再這樣繼續走下去,會落病。

所以不能急,急之過頭,很可能會適得其返。

要真是病倒下個把人來,我們還想走麼?到時慢慢留下來給這人養病吧!只會耽誤得更長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