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人說話的時候,你如果帶了一個翻譯,太過正式了。

怎麼著,也很難聊到交心的地方去的。

這就是問題的關鍵所在。

而會一門語言,就完全不同了。

……

情敵相見,肯定是分外眼紅的。

這話確實不假,人對自己喜歡的人都是有佔有慾的,而這情敵,稍微簡單點說,就是可能會搶走自己所愛之人的人。

這麼解釋一通,大抵誰都不希望沒事的時候看見他是吧。

但是,結婚的時候,就不一樣了。

若是那種從來沒有過名分的情敵,這絕對是最好的時刻。

什麼時刻呢,當然是宣誓主權的最好的時刻了。

人高興的時候,和太過氣憤的時候,都是很容易就被衝昏頭腦的。

沈月因,也不例外。

和自己喜歡的人結婚,這事情絕對是有足夠的分量讓人衝昏頭腦。

她不是那種見色忘友的人,但確實是很多事情加起來之後,很是無奈地承認的話——

就是把要邀請朋友的事情給忘記了。

沒錯,就是忘記了。

光是婚禮上挑選禮服這件事,就讓她有的燒腦。

直到看到眼熟無比的人在會場的時候,她才無比震驚地發現,自己真的是把這個事情忘記了。

她無比羞愧,她其實真的不是見色忘友的人,但也不得不承認自己已經犯了這樣的錯誤。

柯泓宇,莊尹,還有金夏,一個也沒有少。

她幾乎很是抱歉地想道,若是安成林也忘記了這件事,她估計真的會羞愧到死。

金夏一身裸粉色的連衣裙,看著她,完全是驚豔外加讚賞的目光。

在哪裡的時候,看到好友,都不是不激動的。

沈月因直接就過去,給了金夏一個大大的擁抱。

似乎真的已經好久沒有看到金夏了。

“你去哪裡了,怎麼這麼長時間銷聲匿跡了?”沈月因問道,問完之後,自己都楞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