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誠地喜歡一個人,也不是每個人,都有勇氣,把自己的情感談露出來的。

這種坦路,不是籌碼,而是把籌碼,放在了別人的天平上。

如果不是深愛,沒有人會這樣做的。

她很早就知道,眼前的人,是對的人。

在很久的相處過程中,雖然有過很多小問題,又出現摩擦和矛盾,她卻始終沒有否認過這一點。

他確實是最好的。

沒有人,能夠比的過他了。

對人好,也是要費勁心機,最後才能做到的話。

那麼,她沈月因真的是很罪惡呢。讓這樣一個男子,對她這般情深。

就算僅僅是出於愧疚,她也想對眼前的男子好。好,很好,非常好。

用一輩子沒有怎麼使用過的溫柔,對待這個真正把她放在手心裡人。

更何況,她不是因為愧疚,而是因為喜愛。

她真的很喜歡眼前的人,非常非常喜歡的那種。

放不下,割捨不了。

因為足夠喜歡,所以,願意拿一些東西來交換。

無非是在心裡,這些東西沒有他更加重要罷了。因為值得,因為錯過了,絕對會後悔。

後悔到死。

所以,更加是不能夠割捨。

手握著你的手,我就在你的身邊,就這樣就很好,一輩子,真的很美好。

似乎真的是無比幸運,遇到了足夠好的人。

從此,引爆了一個人,內心裡積壓了多年的,對於,未來生活的無限憧憬。

而不是,得過且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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