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章 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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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羽羽殺人。
事情又回到殺人償命上面。
現在的情況是,追命透過眉山等組織買來了很多少年。
假設在一些訓練上,兩名少年一組,規定,兩者必死一人。
或者一群人在一個池子裡,只允許一個人存活。
這個時候,張羽羽殺了其他人,是否需要償命?
或者說,張羽羽管你追命說什麼,老孃就是不殺人,這樣才是對的?
甚至可以說,張羽羽:“我不同意追命做法,但是某人迫於壓力要殺我,我才反殺。”
不管其中什麼情況,功曹要資料總是對的,拿到了詳細的資料,才好去扯其中的理由。
追命的詳細訓練資料,卷宗裡並沒有。
司徒2面無表情,實際上心魔審判所也有些尷尬,沒辦法,抓張羽羽之前沒調查好,當時定了兩個罪大惡極的人,而且通緝很久都沒有抓到的人,來贏得口碑和展現實力,於是就選了劉鵬和張羽羽。
一個是眉山的創始人,一個是臭名昭著的殺手。
結果公示後,才發現張羽羽已經被人收做女奴了,這尼瑪。
至於追命內部的資料,心魔審判所再怎麼強,也不能一來就搞合作伙伴吧,就算搞,也要等段時間再搞。
實際上,暗星只是提供一個平臺,至於平臺上的商家之間撕逼不撕逼,暗星並不管,只要你遵從暗星的規矩,讓暗星抽成就可以了。
所以說,心魔審判所殺到東勝神洲來開拓市場,主要的依仗還是自己的力量,暗星基本上是提供平臺和技術支援。
追命深耕東勝神洲數千年,底蘊深厚,算是一個地頭蛇。
沒有追命外圍的幫助和相關的資訊,心魔審判所不可能把事情做的如此乾淨利索。
司徒3:“追命的核心殺手資料,目前正在收集,嗯,如果有人出的起價錢,我們自然也可以審判整個追命組織。”
功曹:“既然資料不足,那麼疑罪從無,且無法形成蓋然性定論,我這邊也就無法再起訴了。”
這功曹的案件打的也是相當鬱悶,竟是直接投降了。
訟師:“既然無法起訴,那就當庭釋放吧!”
司徒2道:“如果天庭的大理寺審判,那麼還真有可能無罪施放。”
訟師:“司徒大人,是已經受到處罰,一罪不二罰,而不是無罪釋放。”
司徒2愣了下,接著道:“那,我在這裡,再次重申一下,我們這裡是心魔審判,求的是真相。一句而不是所謂的法理。”
訟師:“我反對!”
司徒2:“反對無效!從這件案子中,我們也能看出,張羽羽雖然殺死了766人,但轉臉之間做了奴隸,就可以擺脫之前的罪責,這個天條其中是不是有很多不公平的地方呢?
舉個例子,如果我殺了幾百個人,幾千個人,覺得逃不掉了,又不想死怎麼辦呢?就和一個好友商量好,去暗殺他,然後被他制服。
由於根據天條,他擁有對我的處置權,他覺得我人還不錯,於是打了我一巴掌作為懲罰,那我之前的罪責是不是都抵消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