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章 刑(第1/2頁)
章節報錯
礦刑。
定義:發配到礦場,不停的挖礦且沒有任何收入的一種刑罰,是三界中最常見的處罰。
礦刑極為折磨人,從肉體乃至神魂層面,持續不斷的壓榨,而且資源補充上,只能維持最基本的體力。
有些莽漢最喜歡叫囂,頭掉了碗口大的疤,二十年後又是一條好漢。
其實,死很容易,瞬間的事情,無休止的折磨才最可怕。
一百年下來,整個人都要瘋掉。
三界的礦刑和地球上的監獄不同,地球上的監獄膳食合理,作息合理,生病還有醫生,其實不像是受罰,而像是被管教。
刑罰之說,歷來說法不一。
比如死刑,就存在很大爭議。存續,還是廢除?
反對廢除死刑的人認為,刑罰為的就是更好的維護社會秩序的穩定,而死刑恰恰便是一個極為有效的警示。如果廢除了死刑會不會造成殺人犯罪的增多也未可知,而且在一些,不殺不足以平民憤的惡性案件中,死刑可以安撫大眾的感情,特別是受害者家屬的感情。
而贊成廢除死刑的人認為,死刑是對生靈權的一種踐踏,任何機構沒有權力去剝奪一生靈生存的權力。而且死刑並不能有效的遏制犯罪,最為重要的是一旦錯殺,冤死的人將無法挽回。所以,終身監禁其實比執行死刑更加有利於實現對社會的警示。
另外還有一些人,認為死刑不應該廢除,但應該慎重。說白了就是可以不用,但不能廢除。
這源自於對刑罰作用的認知,刑罰的核心應該是什麼:懲罰罪惡,還是警示他人?
三界在這方面和地球又有區別,畢竟三界的生靈是可以輪迴的。而地球能不能輪迴,則是未知的,或者說主流觀念上是不能輪迴的。
三界更看重的是懲罰罪惡本身,如何處罰?
礦刑。
沒日沒夜,挖礦。
對罪犯個人來說,這個是真的懲罰,但很難起到警示他人的作用,因為他人不知道挖礦有多慘,沒有那種切身體會。但死亡則不同,生靈對死亡有種天然的恐懼。
所以,死刑,更多是警示他人,實際上對罪惡的處罰是遠遠不夠的。再比如本案中李果卿,他殺了這麼多人,卻只有一條命,怎麼償?一命命償四條命,公平麼?
公平不公平,以數量計算肯定不公平。)
挖礦的收益,拋卻運營成本,其他全部投入到預防罪惡的投入上去。
這裡又有一個關鍵詞“罰”,在三界,實際上有修士被殺,經濟賠償是由天庭墊付的。
也就是說,a殺了b,a的家人要經濟賠償,這個賠償是由天庭來出的。
至於天庭怎麼向a討要成本,那就要看天庭的本事。天庭抓不到a,那是天庭能力不足,天庭抓到了a,就要從a身上把賠償十倍百倍的榨取出來。
也正是這種規定,導致了礦刑的興盛。
所以天庭的礦刑,是不存在類似地球上那種減刑情況的。
也就是說判50年,就是50年。
a的家人也可以繳錢,但這個繳的錢只能改善a的生活,礦該挖多少年,還是多少年。
之所以有這樣的規定,也是為了最大的限度的控制權力,避免一些暗箱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