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意料之外的展開(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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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細一想,這麼做還真是可行的。
量子通訊技術這是劃時代的科技,只要做出來,客戶都不需要自己找,他們會主動聯絡。
只是繞開現在實驗室單獨把量子通訊裝置造出來,到底可不可行,潘教授要考慮一會。
對潘教授這種大拿來說,是沒什麼競業協議之類的東西的。
只不過當初他做出的不少成果,是用的科研經費,不屬於他個人。
來陸楊這裡,屬於下海。
有三種辦法,第一種就是找老東家要技術授權,採購相關裝置,第二種購買國外的裝置自己再二次研發,第三種就是完全自主研發。
第三種情況直接排除,根本沒辦法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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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是現在實驗室的裝置,大量零件都是採購國外公司的產品。
另外潘教授其實不是迂腐之人,他已經成立了量子通訊相關公司,並且很快就能在國內上市。
這家公司也屬於學校投資,他算是技術入股的股東。
沒有陸楊插手,潘教授的公司將在明年上市。
既然已經有過商業經驗,潘教授馬上考慮清楚利弊,點頭道:“可以做到,其實製造你需要的裝置,不會涉及專利問題,畢竟量子通訊是最前沿的領域,研究的人本來就少,主要是製造裝置有一定難度,需要不少企業配合。”
這很容易理解,國內很多高科技大專案,那都是無數企業配合。
火箭專案的背後是數百家公司作為配套企業。
陸楊期待的問,“那我們是不是也能在國內國外採購裝置,把東西造出來,我想的是,既然學校合作他們喜歡爭,那乾脆不找他們,我們自己把東西做出來。”
“學校投資部門可以在我們產品出來後,再考慮讓他們投資,那一切就是商業行為,他們也不用爭來爭去,將來公司的主動權也在我們手裡。”
本來想著國之重器,讓學校參與,他少操點心。
沒想到和他預想的情況完全不一樣,那就自己來好了。
民企研究出高科技,再和特殊部門合作,也是完全沒問題的嘛。
說不定,還能獲得特殊牌照呢。
陸楊已經看出來潘教授心動了,他應該早就想到的,潘教授也是人,是人就會有自己的利益訴求。
先前的方案,潘教授只能是打工人。
現在單獨和陸楊一起創業,這可就是合夥人待遇,雙方一個負責軟體一個負責硬體,當然陸楊的軟體更加重要。
理工大學的物理教授都說他們能搞定了,只不過有可能他們在說大話。
畢竟潘教授才是這個領域最權威的專家。
但現在陸楊也可以用他們的話當籌碼,多要一些股份。
手裡還有幾千萬,造一臺實驗機,應該是沒問題的。
投資的錢,陸楊都負責,至少也要佔90股份!
而且,能拉到一個院士當合夥人,陸楊賺大了。
將來民科系統抽到其他科技,還可以讓潘教授幫忙。
他的科研班底,就有第一位大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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