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主教的一生(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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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母親是一名夜鶯,她在一個有些破舊的傭兵酒館接待客人。
來往這種酒館的人註定不會是什麼高貴或有錢的。
他們野蠻又粗魯,在她的身上發洩著各種冒險戰鬥中緊繃的情緒。
做這種事很容易發生紕漏,所以很正常的,她懷孕了。
然而往常都是正常打掉的她不知道怎麼想的,選擇了生下這個孩子,也就是我。
這個賤婢!
我沒有名字,因為連她也不知道我的父親是誰。
不過沒關係,很多人幫我取了一個名字,野種。
隨著我漸漸長大,她很快就發現了我是一個侏儒,自那之後我就能明顯的感覺到她對我的厭棄。
但就算如此,她也沒有拋棄我,而是帶著我去了她工作的酒館,幹一些雜活。
順便,看著她工作。
很快,點名叫她服務的人多了起來。
而我也跟著出名了,在小鎮中家喻戶曉。
然而她年老色衰,這種事情註定不會長久,當發現這個事實後,她遺棄了我。
真是可笑啊,明明是你生下的我。
不過意外的是我並沒有感到多麼傷心和害怕,我很平靜的接受了這個事實。
得益於在小鎮出眾的名氣,靠著賣笑乞討的我勉強生存了下來。
雖然經常捱餓並且吃不飽,但是如果碰到什麼衣著得體的體面人叫我野種,我去汪汪狗叫兩聲並且爬行轉圈也能獲得一些較為豐盛的吃食。
於是我有了第二個名字,狗崽種。
幸運的是一個路過村鎮的馬戲團收留了我,我總算不用捱餓了。
不幸的是另一個噩夢開始了......
長達十年的折磨中我無數次想要自我了斷,但是我怎可屈服於命運的捉弄,在它的玩弄之下退縮腳步呢?
我一次次堅持,一次次為自己鼓勁,而努力沒有白費,偶然的機會,我有幸與偉大的食屍鬼君王取得了聯絡,祂是那麼的偉大,那麼的包容。
深淵在上,偉大之主賦予我了無數的知識,我得到了匪夷所思的力量。
三天後,當我熟悉了這種力量,我殺死了馬戲團所有的人,那一天是我十幾年人生中最快樂的一天,不過後來想想,我還是有些衝動了,因為那時的我並沒有能力收集他們的靈魂,否則,魂飛魄散將是他們最好的結局。
因為馬戲團是一直遊走於大陸的,所以我此時所在的位置距離我的家鄉很遠。
經過一年的跋涉,我回到了記憶中的村鎮,找到了那個有些熟悉的酒館。
讓我覺得有些可笑的是,十年過去了,她竟然還在做這種工作。
而可悲的是,她竟然有了個女兒,比我還要悲慘。
我殺死了她們。
從那之後,我就借用法術的力量讓自己擁有了高大的身軀,掩蓋掉了自己過往所有的傷痕。
我開始遊走於大陸,替吾主傳播祂的信仰。
從那時起,我有了一個新的名字,主教。
沒有人再記得那個矮小的野種,而我也準備永遠的遺忘這段記憶,不再跟任何人提起。
我高大的身體受到了信徒的敬愛,手下的欽慕,他們認為我讓他們感到安心,而我也受到了其他偽神信徒的恐懼,因為我帶給了他們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