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可以做個測試。”楊銳站在一群斯德哥爾摩警察當中,用英文道:“你們可以提供一根頭髮給我,然後選擇幾個人讓我們來檢測,明天這個時間,我就能告訴你們,頭髮是屬於誰的。”

小鄧作為大使館的翻譯站在楊銳身邊,再將他的英文翻譯成瑞典文,以免有人理解錯誤。

另一方面,瑞典人的驕傲也是顯而易見的,他們總是更喜歡聽瑞典語,而非英語、德語或者法語,即使他們聽得懂,也是如此。

楊銳讓黃茂將pcr儀開啟,接著道:“我們就是用它來檢測dna。這臺機器叫做pcr儀,只要有一個dna鏈,甚至不需要一條dna鏈,一部分dna鏈,我們就能將它無窮無盡的擴充套件。”

見眾人有些迷茫了,楊銳立即轉換方式,道:“簡單來說,pcr儀的最低要求,就是一個細胞。所以,它的好處就非常明顯了,罪犯在犯罪現場的任何一點細微的失誤,都有可能成為我們的線索。”

“你是把這些毛髮和細胞,放在倍數很高的顯微鏡下嗎?”有警察揚聲問了一句,能知道倍數一詞,說明他是瞭解一些實驗的。

楊銳溫言溫語的道:“pcr的原理與顯微鏡略有不同,但是,我們最後得到的確實是影象,也可以這樣理解。”

他的解釋明顯是有紕漏的,黃茂一急,就用中文道:“楊主任,不能說是與顯微鏡類似吧。”

“我哪裡說與顯微鏡類似了,我是說與顯微鏡略有不同,我們最後得到的就是影象不是?”楊銳認真的糾正黃茂。

黃茂愣了愣,道:“pcr儀和顯微鏡也不止是略有不同吧。”

“從外行的角度來看,用略有不同來形容足夠了。”楊銳不再說中文,繼續用英語道:“抱歉,我的助手想向大家講述更詳細和清晰的原理,我否決了,我認為我們掌握好蒐集證據的方法就可以了,pcr儀的使用最好由專人負責,以免在法庭上吃虧。”

楊銳這麼一說,局長大人深以為然,道:“說的對,我們要守規矩,一切按照書本上的做。另外,關於證據的蒐集,還有取證,也要依據楊銳先生提供的手冊來進行。”

華銳實驗室早就編制了pcr的使用守則,特別是取樣的準則,並嘗試在香港等地區的警局推廣,楊銳深知都不用翻譯,直接拿英文版的過來就可以了。

警察們有的點頭,有的還有不服氣的喊道:“就算用這個什麼pcr,為什麼一定要請這家公司。”

對方用的是瑞典語,等小鄧翻譯給楊銳,他已經繼續說了起來:“這是獨有技術嗎?來自中國的獨有技術,要指導我們怎麼破案?我可不敢將這樣的證據遞到法庭上去,法官也不會透過它為證據的。”

“皮克爾。”局長舍伍德站了出來,看著說話的警官,道:“你最好收起你那一套,然後乖乖的做好你自己的事。”

他的用詞嚴厲,目光一轉,又是對眾人道:“馬爾勒的案件,現在受到了各方的格外關注,我們現在要做的,首先是確定嫌疑犯,然後再決定如何起訴。如果需要的話,我相信楊銳先生,能夠向法官解釋的清楚,什麼是pcr儀。如果不能,那也是愚蠢法官的決定,而不是由我們來決定是否相信一種新技術——我們要利用一切技術,明白嗎?不是像個德國人一樣,見到任何新技術都先批評一番。“

他對德國人的歧視,引來了一陣笑聲。

皮克爾道:“既然明知道要向法庭解釋,我們為什麼不找一位瑞典教授來操作這些機器。”

楊銳聽著同步翻譯,迅速道:“因為我們能提供更好的pcr儀。”

“更好的pcr儀?比瑞典的還好嗎?”皮克爾笑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