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一十三章 逐出(第2/3頁)
章節報錯
翌日。
楊銳與加尼卡再見面。
長長的談判桌,一人一邊,半數都是律師。
楊銳看著表,聽他們互相辯來辯去。
本傑明的律師費是美元每小時,他的三人律師團隊也包含在內。香港律師嶽庭要便宜的多,但算上各種額外的費用,也要逼近美元每小時了,除此以外,華銳公司的公司律師同樣要拿好幾百美元的時費。
小主,這個章節後面還有哦,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後面更精彩!
如此算下來,一個小時秒,每秒就算沒有美元,也差不離了。
楊銳雖然想節省一點,奈何三波律師一個都少不了,公司律師是華銳的保險,最瞭解華銳的情況,香港律師嶽庭負責全部的專利事務,最瞭解專利情況,本傑明是美國律師,最熟悉美國法律和美國的專利條款,三個人少任何一個,都有可能無意中坑了楊銳。
談判進行了4個小時,去掉中間兩次共計小時的休息,收費時長超過個小時。
除此以外,擬定合同以後的後續費用,依然不菲,嶽庭和公司律師的往來費用和收費時長還要倍增。
好在加尼卡終於鬆口,給出了萬美元的和解金――與pr儀的初次銷售收入差不多。
當φ,同樣都不是純收入。
合同簽署,老白男本傑明欣然起立,與楊銳握手笑道:“希望我們還有合作的機會。”
“我可不想再經這麼一趟了。”楊銳無奈搖頭,轉瞬又道:“當然,如果不得不再來一趟,我也希望您的律師事務所能繼續代理。”
儘管收費不菲,本傑明畢竟沒有讓他虧掉。事實上,萬美元對本傑明來說,僅僅是一個小案子,他應當也是看到了pr的後續前景――至少千萬級的技術,以後的糾紛是少不了的。
加尼卡將簽了字的鋼筆隨手丟掉,道:“如果讓我獨立決定,我是不會和解的,我們並沒有做錯事。”
“庫特,請你的委託人注意言行。”本傑明提醒對方的律師。
“和解協議簽署,加尼卡先生就不再是我的委託人了。”庫特也是個老年白種男人,聳聳肩,沒什麼表情。
楊銳愣了一下,問:“為什麼?”
“加尼卡公司的董事們將他趕了出來。”本傑明的表情稍微有點不自然,但幾秒鐘的時間裡,他就調整了過來。
楊銳卻是沒有多想,公司創始人被投資人趕出了自己的公司,這樣的故事,不說美國大地上每天發生,日後的中國也是天天都能見到,確實沒什麼稀罕的。
楊銳同情的看了加尼卡一眼,道:“希望我只是導火索,不是炸藥。”
“一群鼠目寸光的傢伙,他們看不到我收購的生物技術的重要性,只想著做抗癌藥物……抗癌藥物是那麼好做的嗎?也不看看現在有多少公司在做抗癌藥,fa是那麼好對付的?”加尼卡冷笑數聲,滿心的的憤怒。
庫特要替公司說話,於是插話道:“做抗癌藥物的公司多,正說明抗癌藥物的前景看好,加尼卡生物有限公司是一家優秀的生物高科技公司,不應該懼怕挑戰。”
“他們只是想要上市而已。”加尼卡一臉的厭惡。
“上市不是什麼壞事,公司會有更多的資金低於風險,併購其他的公司。”
“你唯獨沒有說,將更多的錢用在實驗室裡。”
“你不是也在大肆購買技術嗎?”
“我是為公司的未來著想,購買能夠奠定公司基礎的技術。”
“我相信董事們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