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王大隊思考再三,還是婉拒了烏書記和麥局長的美意。因

為無論從哪個方面來考慮,這個案子留在北庭起訴,審判,比在邊城起訴審判,要方便得多,也要節省大量的人力物力。

真要是由邊城起訴和審判,光是這調查取證所需要的功夫以及警力,就不得了,恐怕他將西城區禁毒大隊的所有緝毒警察都調過來,也遠遠不夠。

當然,烏牧,麥旭平和黃在俊都明確表態,會給他們最大的便利,全力協助他們把案子辦結。可

謂誠意十足了。

北庭的同志,也是以此來表示對王為的感謝。最

終,王為說服了烏牧,麥旭平和黃在俊,將案子移交給北庭警方辦理。

麥旭平和黃在俊都覺得很過意不去。邊

城的同志,這完全就是“學雷鋒”啊!那

麼辛辛苦苦,最終這顆大桃子,都歸了北庭。

無論如何,都不能讓邊城的同志兩手空空,就這麼“一無所獲”地迴天南去。所

以,最終還是烏牧親口給王為承諾,一定會將邊城同志在這個案子之中所付出的艱苦努力,正式通報給天南省公安廳和邊城市公安局,建議天南省公安廳和邊城市公安局,對參與此案偵破的同志給予適當的表彰和獎勵。另

外,北庭市公安局還決定上報市政府,從本案繳獲的毒資之中,抽出一部分,補償邊城警方辦理此案的經費。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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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王為自然沒有拒絕。有

錢拿的時候,王大一般都不會太客氣的。

再說了,局裡也好,大隊也好,辦案經費從來都沒有十分寬裕過。儘管他當了大隊長之後,拉贊助的本事遠遠超過和平,禁毒大隊的辦案經費,比以前是要充裕得多,可是,誰會嫌錢多啊,是不是?

王大還想給隊裡每個人都配上最好的防彈背心以及其他裝備呢!原

本,裝備是由上級統一配發的,不必由他這個大隊長來操心,但如果大隊能搞到錢,那麼給隊員們配備更好的裝備,也不是不可以的。

尤其是防彈背心這樣的保護性裝備,上級並不反對隊員們執行任務的時候穿上最好的防彈背心。就

是不知道這筆錢到賬之後,局裡會扣掉多少,估摸著能有一半撥到禁毒大隊來,王大隊就要開心得睡不著覺了。這

還因為禁毒大隊長是他王為,要是換一個人,就算還是和平在的時候,這樣一筆錢,能有百分之三十最終撥到禁毒大隊這邊,就算是燒高香了。王大隊在分局比較強勢,不管是肖世高還是魏明輝,都得給他個面子,估計最終五五開的可能性比較大。對

這個結果,王大隊表示滿意。

程雪自然是略有點不滿的,但也沒說什麼。她也明白,老大的決定是正確的,真要是把這個案子帶回邊城去審去判,太麻煩了。現

在北庭這邊能主動“送功勞”還“送錢”,要算非常不錯了。也

就王為有這個能耐,換個人,想都不要想。

三天之後,王為,程雪,曹承,三毛終於登上了南下的列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