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無疑問,包振海就是這種人。會

議室內至少有一半以上的刑警,已經憑直覺就認定包振海是這個案子的犯罪嫌疑人了。

這傢伙,太特麼像個搶劫殺人犯了。更

何況,他先前被判刑的主要罪名,就是搶劫罪。

雖然說,八三年那會嚴打嚴重刑事犯罪,不少案子的判決都是從重從快從嚴,頂著刑法規定的上限判的,但搶劫罪能判十四年,案子肯定不小,情節必然比較惡劣。“

這個傢伙,包振海,八三年的時候,搶劫罪是個什麼情況?”

有人隨即問道。

老熊胸有成竹地說道:“持槍搶劫!”

別看這個案情分析會是早晨上班之後才召開的,在此之前,老熊就已經忙乎了好幾個小時了,從半夜四點多,方曉根一個電話把他從床上叫起來開始,老熊就一直忙到現在,各種準備可謂充分。他

就知道,開會的時候,肯定有人要問到方方面面的情況。

都是老刑警了,知道該做什麼。“

靠!”會

議室裡響起一片驚呼聲。“

判決書上說,這傢伙當時是拿著自制火槍搶劫,發令槍改裝的。”方

曉根在大山監獄對比指紋,把包振海的指紋和五六式步槍上的指紋一對比上,立馬就將他的所有資料,只要是大山監獄留存了的,全都傳真回了局裡。

老熊就守在傳真機旁接收。“

開槍了嗎?”

有人問道。

似乎有沒有開槍,也是一個比較關鍵的問題。如果當時沒開槍,或許能說明,這個傢伙十幾年前還不算特別兇殘,要是當時就開了槍,情況自然又不一樣了。

老熊答道:“開了,打傷了被害人的手臂!”“

好嘛,這傢伙一貫兇殘得很!”對

這個評價,大家還是沒什麼異議。

“他什麼時候去的大山監獄?”“

八四年吧,八四年九月。”

老熊想了想,答道。

“當時他是關在首都附近的監獄,後來統一安排,轉送到大山監獄,據監獄那邊說,那幾年,從各大城市轉送來的重刑犯,得有一兩千。”

當時是高層領導統一這麼安排部署的,自然是為了減少大城市的治安安全隱患。

因為犯人越獄逃跑,從來都是各監獄和勞改農場都沒辦法完全禁絕的問題,一旦窮兇極惡的在押犯人逃脫進入城市,就是巨大的公共安全隱患。

把這些暴力犯罪的重刑犯統一遣送西北苦寒之地的監獄服刑,他們越獄脫逃的可能性就要大大降低。倒不是說大西北的監獄,管制就一定比內地監獄嚴格,關鍵自然環境要惡劣得多。想

想看,你好不容易從戒備森嚴的監獄裡逃出來了,結果四下一看,好傢伙,幾百公里一望無際的戈壁灘無人區,你絕不絕望?

就算獄警和武警戰士不來追捕你,你小子也未必能活著走出這幾百公里的無人區。一

個人在無人區野外,沒吃沒喝的,想要生存下去,太艱難了。

所以,將這些暴力犯罪的重刑犯關押在大西北苦寒之地的監獄之中,安全係數就要高得多了。“

他什麼時候出獄的?”“

前年吧,九六年的七月份。”

“出獄之後,他回首都去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