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為腦子裡現在亂哄哄的。

難怪這幾天他總覺得哪裡不對,偏偏又想不起來具體是什麼地方不對,今天兩次聽到展覽會,尤其是麥局和黃局這麼鄭重其事地開會商議,王為腦海中靈光一閃,終於想起來了……一

個案子!殺

人搶劫案!

多年前發生在北庭市的……好

吧,有點亂了。嚴

格來說,是還沒有發生卻即將發生的案子——九八年,在北庭市舉辦的夏季商品交易會上,有人持槍搶劫殺人。

因為時間太過久遠,王為一直都沒有想起來。事

實上,他對這個案子,腦海裡也只有極其模糊的印象。這

個案子,因為發生在北庭,離天南好幾千公里,自然也沒有被收進天南省公安系統編撰的《案件彙編》裡面去。王

為身為刑警,曾經在網上對此案略有了解。甚

至於,是不是發生在一九九八年,是不是發生在即將召開的夏季商品交易會上,王為都不能十分確定,他腦海中的記憶,實在太遙遠,太模糊不清了。

自從網路快速興起之後,和所有人一樣,王為也喜歡上網,身為刑警,他自然對刑事案件之類的東西感興趣,上網也喜歡查閱一下相關的新聞或者帖子。北

庭市夏季商品交易會上發生的這起搶劫殺人案,就是王為曾在網上看到過的一個帖子記述的。

時隔多年,王為對這個案子的記憶相當模糊。

只記得確實是發生過這麼一個案子,案犯好像是三個人,兩男一女,就是大白天,在交易會上持槍殺人,搶走了死者隨身攜帶的大量現金。

那個帖子說,被殺的是一個前來參加交易會的客商,將大量的現金隨身攜帶。這

種情況,也只能發生在銀行卡和便捷支付普及之前。王

為知道,九十年代至二十一世紀初期,有一批商人做生意,確實不喜歡透過銀行轉賬,而是喜歡隨身攜帶大量的現金。

相當的土豪範。

這樣的商人一般都比較老派,總覺得還是現金靠得住,銀行轉賬,就是一個數字,怎麼都覺得不是那麼靠譜。事

實上,喜歡隨身攜帶大量現金,是國人的通病。

沒錢的例外!

這個毛病,後來甚至傳到了國外,連美國黑人都知道了,搶劫的時候,專挑華人下手。往往能夠搶到比較多的現金。

對於這個案子,王為腦海中留下的印象就這麼多。具

體什麼時候發生的,不清楚。槍

殺的是來自哪裡的客商,做什麼生意的,不清楚。具

體搶走了多少錢,還是不清楚。王

為隱約記得,那帖子裡說的是被搶走一百多萬……

帶著一百多萬現金在交易會現場到處竄?王

為只要想一想都覺得頭大。明

明一張銀行卡就能解決的事,偏要搞得那麼複雜那麼麻煩,那麼危險!如

果那個客商是隨身帶著一張銀行卡,說不定犯罪分子就不朝他下手了——拿不到錢啊!

你還能在大庭廣眾之下劫持人質,然後押著人質去銀行取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