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要放人,那也得是王為開口,林高飛怎麼也要賣個人情不是?

總不能每個失足女跟他一說和某某有關係,他就馬上放人吧?

沒這樣辦事的!

“好,謝謝林所,何小翠我確實認識,我這就去你們所裡,聆聽林所的指示。”

王為開玩笑似的說道,一點都不避諱。

“王大開玩笑了,我哪裡敢指示你啊,請王大蒞臨我們茂山所指導工作還差不多……哈哈哈……”

林高飛嘴裡打著哈哈,心裡頭更加坐實了懷疑——王為跟這個何小翠,關係絕對不一般——這不,一接到自己的電話,就迫不及待地要趕過來了。

倘若只是普通熟人,或者普通線人,王為犯得著這麼上緊?

沒必要嘛!

林高飛不由得暗自慶幸,自己這個電話打得很及時,幸好沒有胡亂處置,不然就真得罪人了。

掛上電話,王為跟留在辦公室裡值班的代妹妹打了個招呼,徑直出門開車走了。

從分局趕到茂山派出所開車只需要十來分鐘就夠了,這還是因為市區車多紅綠燈多,直線距離的話,開車三分鐘就到。

畢竟分局機關和茂山所都在西城區最繁華的地段。

王為走進派出所新建的辦公大樓時,何小翠正優哉遊哉地在小單間裡抽菸。因為及時打出了“保護傘”,所以何小翠得到了一定的優待。比如沒有和其他失足女一起關大通間,臭烘烘的。比如還給她煙抽。

“哈哈,王大,歡迎歡迎……”

林高飛很客氣,熱烈和王為握手。

單以年齡而論,兩人之間差得有點遠,林高飛今年已經四十一了,因為長年在基層搞警察工作,看上去比實際年齡還要老幾歲,也已經開始有了聰明絕頂的跡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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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林高飛的年紀而論,如果近年內還不能上到副科級,擔任一個大所的教導員或者中等所的所長,那基本上就沒什麼指望了,只能想辦法調到局機關去坐辦公室,等著退休養老了。

基層工作,一線工作,很耗費精力,更適合年輕的同志去幹。

“王大,來來來,抽菸抽菸……哎呀,還是特麼的娛樂場所有錢,抽的都是這樣的好煙,哪像我們,平時抽個五塊錢一包的南煙都捨不得……”

林高飛將金裝南煙遞到王為手中,嘴裡絮絮叨叨地說道。

“這剛剛過完年,創收任務就下來了,基層工作難做啊……”

林高飛一邊親自給王為打火,一邊繼續唸叨。

其實林所平時並不是這種“話癆”的性格,現在這麼唸叨個沒完,無非是告訴王為:我真不是刻意去抓你“朋友”的,這不所裡有任務,要創收嗎?你也是派出所出去的,應該知道這中間的難處。

王為當然理解。

一般來說,開夜總會的,肯定得和派出所或者跟分局治安大隊有點關係,沒有這層關係,你夜總會根本就開不下去,分分鐘讓你關門大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