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說,鐵證如山,哪怕羅阿田一個字都不招供,憑著現有的生物物證也足以證死他,他就是兇手,但到底還是有口供好一點,一些核實工作也好做。

犯罪分子要是肯配合,痛快點招供,能為辦案警察節省不少的時間和精力。

這傢伙儘管年輕,幹刑警也不是一天兩天了,辦的案子也不止一個兩個,還是這麼“衝動”。

不過劉浪也沒有真的阻止他。

劉支可算是看出來了,這裡除開他自己先不說,其他巖門市局的同事,有一個算一個,眼下可都是王為的“粉絲”。

這人真不吹牛!

不但破案有一手,特麼還這麼能打!

簡直就是文武雙全啊。

幸好來的都是男同志,一水的糙老爺們,要是來倆女生,估『摸』著這會望向王為的小眼神裡,全是仰慕和崇拜。

劉浪估計,待會主審還得是王為。

且不說羅阿田是不是願意遵守他剛才和王為的“約定”,最起碼王為往他對面一坐,那巨大的心理壓力就不是蓋的。

無論男人還是女人,面對比自己強的人,都會自然而然的先就心虛氣短三分。

確立心理優勢,對於審訊是很有幫助的。

“你怎麼找到我的?”

羅阿田忽然變得很多話,像個好奇寶寶似的。

究其原因,還是緊張造成的。

“切,你傻啊!”

王為這回,直接就把鄙視寫在臉上了。

“你以為自己多聰明,多懂得反偵察?就你躲那地方,還以為別人找不到呢?我們能在那振林那幫徒弟裡找到你,自然就能找到其他人的資料。這麼跟你說吧,你所有的師兄弟,都在我們的監控之內。這下你明白了?”

羅阿田臉『色』微微一變,眼裡飛快閃過一抹懊喪之意。

對啊,這麼簡單的道理自己怎麼沒想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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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等等等,這中間還有個關鍵……

“你們怎麼會想到去找那振林的?”

一點道理都沒有啊。

羅阿田不笨,一點都不笨,相反他腦袋瓜子特別好使。雖然確定自己被抓的瞬間有些驚怒交加,腦袋一時有些混『亂』,但很快就理順思路,找到了關鍵問題之所在。

那振林!

他們怎麼可能懷疑到那振林頭上去的?

那振林都死了三年。

他是在那振林死後兩個月才開始做第一起案子的。那個時候,那振林早已燒成了灰,也絕沒有人將那振林的死跟他聯絡起來。

那本來就是個孤寡老頭子。

警察透過其他任何途徑找到他,他都能接受,唯獨透過那振林找到他,他不能接受。

是真想不通!

縱算他這個真兇,也找不出那振林跟幾個案子之間的聯絡。

王為嘿嘿一笑,慢慢抬起自己的左臂,伸出右手食指,指向“間使『穴』”的位置,瞥了羅阿田一眼,輕笑著說道:“間使『穴』,明白了嗎?你就是喜歡得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