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長辦公室良好的條件,其實對於“談判”沒有任何幫助。

劉強親自給他們泡好茶,剛一轉身出門,王為就笑著對曹智剛說道:“曹局,這個事其實沒得談。他是破壞軍婚,他那個同居的女人叫蘇慧秋,老公是邊防部隊的連長。人家在雪域高原守哨所,德勇在大後方撬人家牆角。這個事如果不依法處理,說不過去啊。”其

實從頭到尾,王為就沒正兒八經審問過德勇,這一切,照理王為是不應該知道的,王為偏偏就知道了,可見在沒有審訊之前,王所就已經對一切都瞭如指掌。

不然,王所才不會在老工業廣場請米蘭吃什麼宵夜。白

嬌嬌也好,唐依依也好,都可以毫不違和地出現在那種環境那種地方,米蘭出現在那裡,就有點違和了。王

所要請米總,通常來說,都是在高檔大酒店,要不就是高階會所。

那才符合米總的身份。不

過這些,曹智剛是不清楚。

曹智剛雙眉一蹙,冷冷望著王為,冷冷說道:“王所,這個事情到底應該怎麼處理,還不是你們派出所說了算?那些虛頭巴腦的東西,就不要拿來說了。大家都是明白人!”你

說的那個什麼蘇慧秋也好,邊防部隊連長也好,雪域高原守哨所也好,我都不反對,這些情況應該是真實的,諒你們也不敢在這上邊作假。

但說什麼“依法處理”,那就是“欺負人”了。別

看曹智剛表面上一副銳意改革,勇於進取的模樣,骨子裡頭,他是一個典型的官僚,而且是舊官僚,對規則的力量無限『迷』信。在他看來,既然規則捏在自己手裡,就沒有什麼是不可以談的。王

為也不去在意曹智剛的態度,嘿嘿一笑,說道:“曹局,我跟你的想法有點不一樣。有些事可以談,有些事就沒法談。”

破壞軍婚是犯罪,這個就沒法談。

這是王為的底線。曹

智剛顯然有點會錯了他的意,說道:“王所,我這邊也不要你難做,你只要處理好派出所這邊的事情就可以了。家屬那邊的事,我來負責。”所

謂家屬,指的自然就是蘇慧秋和她婆家那幫人。

曹智剛儘管沒有在現場,沒有見到德勇被幾個棒小夥子暴揍的一幕,但也能想得到,女方婆家既然知道了這個事,肯定不會善罷甘休。不

過也沒什麼,無非就是錢的事。

曹智剛相信,只要給他們滿意的數目,他們肯定不會再追究下去。

這又不是什麼光彩的事,有必要鬧到底嗎?就

算女方那個軍人丈夫,應該也不會想要鬧大吧?多

沒面子!實

話說,類似的事情,老曹以前不是沒處理過,所以底氣十足。

當然,主要還是單位有錢。在

九十年代,各個單位私設小金庫非常普遍,城管局自然也不例外。小金庫這筆錢怎麼支出,說白了,就是他曹智剛說了算。

拿幾萬塊出來給老德了結這風流韻事,也許個別人會有意見,但大多數人應該是支援的。

畢竟這體現了曹局對手下幹部職工的關心愛護。萬

一以後誰再碰到什麼難關,局裡也一樣不會不管的。

王為只是笑笑,話都懶得說了。

理念不同,所想的方向肯定就是南轅北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