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6章 王所的大道理(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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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王為板著臉說道。
將梁宇唬得一愣一愣的,這位今兒是吃錯『藥』了麼?竟然和他講起了大道理。
“他們犯了事,就應該處罰,這沒什麼好說的。咱們過完年後的經費,還得著落在他們身上呢。像我們現在這樣,一點儲備都沒有,一旦有大案子發生,咱們就得自己墊錢,一不小心就會破產!”
王為撇了撇嘴,有點鬱悶。
聽上去,這像個冷笑話。
然而卻是千真萬確的,一點都不好笑。
在外人眼裡,公安機關破案抓壞人是天經地義的,王為也認為是天經地義的,只有一點——他得想辦法給自己的警車加油!
不然就得和其他幾個駐在鄉鎮地區的刑警中隊一樣,騎腳踏車出警。
這還算好的,刑警五中隊,駐紮在邊遠山區,他們的交通工具是馬匹。
騎馬出警!
聽上去相當拉風,但親自經歷過後,就覺得一點都不拉風了,只想罵娘。
好不容易逮住這麼個大案子,不撈足油水,王為是絕對不會罷手的。他要考慮的可不僅僅是年前的五萬罰沒款指標,和一點年終獎,年貨什麼的,他更得為明年的經費考慮。
馬軍這樣“富有”的皮條客可不常見。
而且,抓嫖也好抓賭也罷,抓到大魚要靠運氣,不見得每次抓嫖抓賭都能有很大的賺頭。
逮住了,咬出油來!
如果辦完這個案子,罰沒款加起來能有二十萬左右,王為就比較滿意了,至少過完春節之後的兩個月,經費和工資獎金還是有保障的。就可以從容不迫地開展一年的工作。
“老大,那葉寧和夜總會怎麼處理?”
“葉寧取保候審,交五萬保證金。”
“五萬?”
聽上去,五萬這個數字不小了,不過樑宇似乎不那麼滿意。
“老大,他們有錢。”
梁宇提醒了一句。
與其去抓那些“失足男”一個個來罰款,還不如逮住這個肥的,狠咬一口。多罰他五萬,不就什麼都有了?還省得得罪很多人。
王為站起身來,拍了拍他的肩膀,語重心長地說道:“梁宇,還是要注意掌握尺度。畢竟邵太平剛剛給我們所裡贊助了二十萬,咱們不能讓那些學榜樣的人寒心。”
“再說了,罰誰不罰誰,我心裡有數。你心裡也有數!”
當真是一語提醒夢中人。
這次抓“失足男”,是按圖索驥,並不是抓的現行。抓誰不抓誰,罰誰不罰誰,主動權在他們手裡。可『操』作的空間大得很。
“得咧,我這就去審。”
一想通了這個關節,梁宇頓時就幹勁十足。
一時間,外邊雞飛狗跳。
十幾個失足女又哭又鬧,搞得整個派出所熱鬧非凡。
程雪和新招的一個女治安員被搞得手足無措,說不定已經在心裡後悔,早知道基層工作這麼繁瑣,就該留在局機關,起碼圖個清閒。
好在還有些老聯防隊員“坐鎮”。
這些是真的如狼似虎之輩,一般良家『婦』女撒潑都不放在眼裡,幾個失足女有什麼好怕的?
“啪!”
重重一巴掌拍在桌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