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3章 面子?(第2/3頁)
章節報錯
另外一種事業編,沒有財政全額撥款,通常只有百分之四十到五十的撥款,這種地位就比較低了,通常只是普通民警,提拔成領導的機會不多,希望不大。但還是有上升的通道。
最後一種,就是臨時工,俗稱“地方編”。也有警銜警號,在西城區有執法權,然而一旦出了西城區,這執法權別人就不認。
基本也沒有上升通道。
不過在普通群眾眼裡,這種一樣算是警察,一樣有威懾力。
然後就是“氾濫成災”的聯防隊員。
在老百姓看來,聯防隊員和派出所是一家。其實這還真是個誤會。理論上,治安聯防隊是不歸派出所管的,直接領導機關是紅玉街道辦事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辦公室。治安聯防經費收上來之後也是歸綜治辦,不是歸派出所。
不過,根據天南省相關紅標頭檔案的規定,治安聯防隊的隊長,必須由正式民警擔任。
所以,這又和派出所扯上關係了。
再說,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明顯也不可能將派出所排斥在外。
派出所才有執法權,聯防隊和聯防隊員是沒有執法權的,只能“聯防”。
為了方便管理,理順層級,很多地方都是將治安聯防隊委託給派出所管理,讓他們兩家合一家,綜治辦變成純粹的辦公機構,不負責具體的治安管理工作。
要抓人要出警要維持社會的和諧穩定,都是派出所的事。
綜治辦只負責出檔案和協調。
當然還有開會。
然而在派出所,聯防隊員並不是“最基層”,因為城區大多數聯防隊員,都是有單位的。從各個單位抽調過來,擔負治安聯防的責任,和後世許多地方的所謂“聯防仔”,不是一個概念。
至不濟,在原單位也是個臨時工身份,總之有組織。
真正最基層的,是派出所自己招聘的“治安員”。
這是紮紮實實,如假包換的臨時工。
基本不可能有任何轉正的機會,至於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更是想都不要想。
這章沒有結束,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
在全民下海全民經商大『潮』的影響之下,這種錢少事多,苦活累活都要幹,並且動不動就要和犯罪分子面對面的治安員,還真不好招聘。家裡但凡有點門路的,誰願意讓孩子幹這個?
別的不說,天天跟一堆糙老爺們乃至社會渣滓打交道,好好的孩子用不了一兩年就被教壞了。
抽菸喝酒,痞裡痞氣。
不過,治安員亦非完全一無是處,最起碼,也能穿警服。
對外一樣能宣稱是在派出所上班,可以很好地滿足一下小年輕的虛榮心。而且也還是有實際好處的,搞了創收之後,所裡不但給他們發工資,還發獎金。
九十年代,對正式幹警的管理都不那麼規範,更不用說聯防隊員,治安員這個層級了。管理嚴不嚴,規範不規範,和制度無關,完全由派出所幾個頭頭的『性』格來決定。
王為手下的治安員,能是善茬?
規規矩矩的乖孩子,王為壓根就不會要。
很明顯,李長青本來打算在倆孩子面前擺“老資格”來著,結果被倆孩子毫不客氣收拾了一頓。這一下,當真把李老闆氣炸了肺。
在紅玉地面上混了那麼多年,派出所進進出出也不知好幾十回,李長青曾幾何時吃過這樣的虧?
丟過這樣的臉?
不過李長青一直在忍。
他知道跟王為沒辦法“講規矩”。
他那套規矩在王為面前壓根行不通,那是一個只按自己規矩辦事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