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乎意料的是,王總對沈總的拘捕,遇到了不小的麻煩。

說起來,王隊也是對自己太過自信了。

這人啊,就不能太順,一順就信心膨脹,一膨脹就容易過頭,變成自負。

其實王為還算是注意的,並沒有直接把漆了警徽標誌的微型麵包車開到沈志剛公司門口去,而是停在街道拐角處,帶著幾名便衣徒步過去的。

沈志剛的公司雖然是初創,搞得還挺像模像樣,專門租了一層樓當辦公區,而且是現代化的裝修模式,一間大辦公室裡,用木板和玻璃隔出很多的小單間,好些個年輕的姑娘小夥子在裡面埋頭辦公,一副忙忙碌碌的樣子。

回到這個年代,見慣了老式辦公室,這種情形倒是讓王為心中湧起一種久違了的親切感。

在辦公室門口,王總一行被保安攔住了。

兩名保安,穿著很正式的制服,簇新簇新的。

不過他們身上的那股“氣質”,王為太熟悉了,絕對是街頭混混。王為一天到晚就和這些傢伙打交道,他們有些什麼特點,閉著眼睛也能感覺得出來。

“哎哎,幹什麼的?”

這兩位不開口還好,還勉強有點保安的樣,一開口立馬就『露』陷了,尤其那神態,那肆無忌憚在客人身上掃來掃去的目光,那一言不合就要開打的痞子樣,無一不暴『露』出他們真實的身份。

沈志剛是老聯防隊員,如今下海開公司,用這種街頭混混當保安,看來他這個公司也不是那麼規矩。

王為擺了擺握在手中的摩托羅拉掌中寶,大咧咧地說道:“找你們沈總談生意的,剛剛已經和他電話聯絡過了。”

這年頭,一個手機就代表了老闆身份,倒是免去不少的麻煩。

果然,那倆保安神態立變,馬上就變得友好起來,笑嘻嘻地說道:“是王總吧?沈總招呼過了,這邊請這邊請……”

當即很狗腿地在前邊引路。

事情到這裡本來很順利,在進入沈志剛辦公室的一刻,麻煩就來了。

沈志剛的辦公室裝修很豪華,足足有三四十個平方,一張紅木大班桌,光可鑑人,沈志剛三十幾歲,身穿藏青『色』西裝,頭髮梳得整整齊齊,還打著摩絲,坐在巨大的真皮大班椅裡,很有點老闆樣子。

他抬起頭只看了王為一眼,滿臉的笑容倏忽間就消失得無影無蹤,冷笑著說道:“你們不是生意人吧?是警察!”

就好像王為能一眼就把街頭混混認出來,在基層派出所混了很多年的沈志剛,也能一眼把警察認出來,這幾乎成為了某種本能。

當然,也並不是每個聯防隊員都有這樣的本事,只有那些直覺特別敏銳的人才有。

沈志剛就是直覺特別敏銳的人。

這句話一出口,辦公室就『亂』了套。

那個引領他們進來的保安,立即轉身往外跑,邊跑便大喊。

“警察來了,來抓老闆……”

隨著這叫喊,很快就從大辦公室的各個角落裡湧出來一幫人,手中拿著橡皮棍子,“呼啦啦”就衝進了總經理辦公室,將王為和三名手下團團圍住,虎視眈眈地盯著他們,橡皮棍子不斷敲打著手心,一言不合就要大打出手。

王為眼睛餘光一掃,發現這幫打手一共有六個,加上沈志剛,現在是七對四。

關鍵他們都有橡皮警棍,王為幾個都是空手的。

當然,王為帶了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