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章 內參(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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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這篇內參只突出王為一個光輝的正面形象,其他人都是面目猙獰的反角。
當時王為就覺得有點不對頭,但想著這樣的事情,李穎才是行家,所以最終也沒有表示反對。
現在卻變成了技術『性』內參。
由此可見,李穎那個“投槍”,果然是行不通的,報社的領導也得考慮到方方面面的關係。不能由得手下一個小年輕記者胡來。
當然,李穎還是很夠意思,純技術『性』的內參,還是突出了王為的作用。
只要看過這篇文章,哪怕對刑偵再一竅不通的門外漢,也會覺得,這個案子沒有王為的話,就真成大冤案了。王為是力挽狂瀾的大功臣。
對邊城市局,邊城檢察院,內參也沒有批評,反倒溢美之詞。
尤其是檢察長於青陽,在一聽到洪峰等人的彙報之後,第一時間趕到看守所,阻止了死刑的執行,為這個冤案徹底平反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邊城市局副局長洪峰,堅持正義,支援一幫年輕晚輩辦案,形象也非常正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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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很好。
皆大歡喜嘛!
這樣的文章才能順利上內參,順利送到省裡大領導的案前。
這也是為什麼原本應該嚴格保密的內參,會出現在基層派出所的原因。這樣的內參,偷偷帶一份出來,給公安機關的同志們內部傳閱傳閱,雖然也犯紀律,卻不會有人認真追究的。
可以鼓舞士氣嘛。
“王為,幹得漂亮!”
陳鵬站起身來,拍了拍他的肩膀,遞了支菸給他。
立即便有人討好地給二哥點上了火。
王為抽著煙,也有點感慨。
“三二九殺人案”重審,真正凶手喬維翰被正式批准逮捕,外人都以為他王為在派出所會變成“英雄”,至少是得到大家的一致好評。但真實情況壓根就不是那麼回事。
所裡的氣氛,一度相當尷尬。
在內部而言,王為這是公然打臉,打了整個“三二九專案組”的臉。
如果說,這個案子還在公安機關偵破階段,尚未移交檢察院起訴,那王為的做法,確實是會得到表揚,起碼不會很尷尬。
案件偵破,本來就允許走歪路。
誰也不是神仙,能夠一下子就撥開『迷』霧見真相。
可是案子都終審判決,連死刑複核都透過,直接下達死刑執行命令了,硬生生在最後環節掐住執行,槍下留人,那就是打臉。
分局刑偵大隊那幫傢伙嘴裡不說,心裡頭誰知道他們怎麼想?
自然而然的,紅玉所的人也不敢表現得多牛『逼』。
甚至於一些膽小的人,還對王為敬而遠之,生怕扯上什麼關係,連帶著被分局的人憎惡。
有了這篇內參,一切都不同了。
這也算是某種意義上的“蓋棺定論”。
“二哥,請客!”
有人起鬨。
“對,請客請客……”
立馬一堆人跟著『亂』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