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為猜測,應該是高院也覺得這個案子有些蹊蹺,證據不是非常齊全。

最重要的一個疑點就是,被害人是被掐死的,但在她的脖子上卻沒有采集到單曉天的指紋。

當時辦案民警將這一點歸結於單曉天隔著枕巾掐死了徐麗。

然而單曉天自己抵死不認,口供出現數次反覆。一會兒說是自己掐死了徐麗,一會兒又堅決不承認,說自己只是打了徐麗一下,看她暈過去,馬上就跑了,絕沒有掐死她。

這種口供的反覆,一直到正式開庭的時候,也沒有最終確定下來。

在法庭上,單曉天當場翻供,拒不承認自己掐死了徐麗!

至於為什麼出現這種反覆的情形,王為心知肚明,每個有辦案經驗的基層民警都心知肚明。九十年代,文明執法可沒有深入人心,可以說不少時候還只是停留在嘴巴上,很少落到實處。

而且命案歷來是最受重視,分局重案中隊市局重案大隊,名義上是負責在全區全市都有重大影響的刑事案件,其實主要就是負責命案。

一般來說,“命案必破”也是局領導向市領導表決心時比較喜歡說的一句話。

很鏗鏘有力,很提氣!

但作為一個資深刑警,王為卻非常清楚,“命案必破”這句話,在邏輯上是有問題的。刑偵工作其實是很科學的,不但要遵循一定的規律,而且還講究個運氣。

理論上,沒有什麼案子是一定能破的。

迄今為止,全國各地任何一個公安局都有懸案。

命案同樣不例外。

命案必破,往往就會造成“一錯再錯”的悲劇。

在另一個時空,王為回來之前,全國正掀起一股平反冤案的熱『潮』,其中大部分被平反的冤案都是“命案”,也從另一個側面驗證了“命案必破”這句話在邏輯上的不通。

“三二九殺人案”最終的驚天逆轉,就是明證。

一個在作案現場到處留下指紋痕跡的犯罪分子,獨獨在掐死被害人的時候要用枕巾包裹對方的脖子,為的是不留下指紋。

這樣的理由實在是欠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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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可能正是由於這個疑點的存在,天南高院二審的時候,才留了餘地,改判單曉天死刑,緩期兩年執行,沒有直接把他斃了。

否則,就算後來真兇付出水面,也於事無補了。

只不過,王為既然回來了,就沒理由讓這個案子拖到六年後才真相大白。

而且,似乎還有一點,是王為先前沒有設想到位的。

那就是,在這個時空,單曉天不一定還有那種好運氣,在二審的時候被改判為死緩,並且在六年後獲釋。

這一點,是張方提醒他的。

“死刑複核?切,到哪裡他都是死路一條。我就沒看出他有半點活命的機會!”

張方很不屑地說道。

王為心中一動。

是啊,因為蝴蝶效應,這個時空的一切,和另一個時空是不是還會完全吻合?

萬一,二審直接維持原判,並且透過了死刑複核呢?

王為記得很清楚,九十年代,部分案子的死刑複核權,是由最高法下放給了各省高院的,為的是加快效率,從重從嚴打擊嚴重刑事犯罪。直到二十一世紀頭十年的中葉之後,這個死刑複核權才被最高法重新收了回去。

類似“三二九殺人案”這種案子的死刑複核權,目前就在各省高院手裡。

也就是說,一旦天南高院二審維持原判,單曉天就死定了。

高院自己判的死刑,複核不透過的可能『性』極小。

“走!”

王為三口兩口扒完碗裡的飯菜,伸手一抹嘴巴就站起身來。

“哎哎,真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