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為的語氣盡量隨意。

他知道劉強想籠絡他,他也很願意配合。

能夠和一把手搞好關係,有什麼不好?

劉強想了想,說道:“一審已經判了,死刑。”

王為點了點頭。

從案發到現在,四個月,一審已經宣判,速度還算可以。畢竟這不是普通案子,殺人大案,從案發到最終判決,拖上一兩年是常有的事。

案情複雜嘛,需要落實的證據和細節很多,每落實一樣,都需要時間。

而不管是派出所還是分局市局,都永遠會面臨著警力嚴重不足的問題,無論到了什麼時候,這個問題也解決不了,只會越來越嚴重。

對三二九殺人案的後續進展,王為腦海裡沒有一點印象,因為他壓根就沒參與過這個案子,對案情的瞭解,全部來源於後來的“反面教材宣講”。

“可是,我怎麼聽到當事人家屬一直在喊冤?這個案子,不會真的有什麼隱情吧?”

王為試探著說道。

實話說,王警官現在內心是很糾結的,非常非常糾結。

他明明知道這是一個錯案,也很清楚此案的真兇是誰,偏偏就不能直接說出來。作為一個旁觀者,他忽然爆出所謂的“真相”,結果只會有一個——所有人都將他當成瘋子!

因為他沒有證據!

這個案子的內情非常的特別,除了真兇的口供,再也找不到其他任何證據!

尤其是案發現場已經被完全破壞的情況下,更是所有證據都湮滅了,不管是直接證據還是間接證據。只因為真兇的供述,和單曉天的供述完全吻合,他又供述了殺人動機,構成了完整的鏈條,這才最終洗清了單曉天的冤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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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案情不是這樣的,知道另有真兇,也知道真兇是誰,卻偏偏不能說,說了也不會有人信,就算有人信你也拿不出證據,上不了法庭!

換了誰,特麼不糾結?

按照原來的軌跡,這一切都發生在六年之後。

關鍵是,王為偏偏回來了。

除了單曉天和真兇,王為是當今這個世界上唯一知道這是個錯案的人。難道就這麼眼睜睜看著單曉天再坐六年冤獄?

他雖然是個慣偷,也必須嚴懲,但不應該是這樣的罪名。

王為決定要做點什麼。

明知有問題,一聲不吭,絕不是王為的『性』格。

在另一個時空,刑事警察王為同志,是邊城市公安局出了名的“王二愣子”!

“你這是什麼意思?什麼另有隱情?我跟你說,再沒有比這個案子更簡單明瞭,更鐵證如山的了!”

劉強瞥他一眼,斬釘截鐵地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