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就是,既然辦一場年會,那總不能時間太多了,多唱幾首歌,也好讓村民們,到時候多熱鬧一會兒。

“四首歌?”

楊穎美眸一亮,老實說,她恨不得希望每個真正邀請自己的公司,讓自己唱十首八首的,因為她除了這種演出外,再沒有其他任何經濟收入來源的方式了,唱的越多,賺的也就越多。

想了想,楊穎小心試探的說道:“四首歌,八萬塊錢……劉總,你覺得這個價格,可以嗎?”

“八萬塊錢?”

劉青眉頭一挑,老實說,這個價格,不是高了,而是比他想象中的還低了一些,劉青剛才問過張華了,今天楊穎唱了兩首歌,一共是五萬塊錢,按照這個價格推算,四首歌怎麼也得十萬塊錢才對。

沒有想到,楊穎居然主動減少了兩萬塊錢。

“劉總,你要是覺得貴了,還可以在少點兒的,六萬塊錢,怎麼樣?”

看見劉青挑眉頭的舉動,楊穎還以為她要的錢多了。她心知肚明,論名氣,自己只是在綜藝節目上,露過幾次面而已,電視臺也只是sc省衛視而已,根本不能和在綜藝節目中拿了冠軍的林可兒相比。

說句不好聽的話,楊穎這種僅僅在省內衛視露過幾次面,加起來最多十分鐘的“小明星”,說白了,只是比普通人略微強那麼一點兒而已。

但很多人注意到她,是因為她的美貌而已。

這一點兒,楊穎心知肚明,參加綜藝節目時,也有人私下裡找到過她,提出來捧她,讓她走紅,當然也是有代價的——當他們的情人或者陪他們過夜。

這樣的代價,楊穎想都沒有想,直接就拒絕了。

隨之而來的,就是自己眼下這種較為尷尬的局面,說紅不紅,說火不火,還略微有那麼可憐的一丁點兒名氣。

對於自己的訂位,楊穎還是比較清楚的。所以主動將價格放低了。

“呵呵,不是覺得有點兒貴,而是覺得有點兒少了。”

劉青看見楊穎誤會了,連忙笑呵呵的解釋了一句,想了想,說道:“其實我剛才找張華經理問過了,他說你今天唱了兩首歌五萬塊錢,我還估摸著,四首歌怎麼著也得十萬塊錢才行。”

楊穎的俏臉上,登時有些尷尬,說道:“五萬塊錢是包括住宿交通之類的在內,你也知道的,我和林可兒她們一起來的,所以這個酒店住宿自然要在一起,張華經理額外補貼了一些,他安排的是五星級酒店的豪華套房,一晚上就要五千多塊錢。其實我兩首歌,張經理給的是四萬塊錢。”

劉青這才恍然大悟,對於楊穎的坦承,也覺得頗有意思,笑道:“你要是不說,我還真不知道哩,對了,你和林可兒她們一起來的,為什麼你沒有經紀人啊?”

楊穎猶豫了一下,說道:“我和林可兒是在綜藝選秀節目上認識的,關系還算不錯,她比我名氣大一些,才有經紀人,像我這樣的,不好找經紀人,也不願意找經紀人,原本賺的就不多,也沒什麼名氣,經紀人也不好幫我安排工作,也賺不到什麼抽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