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4章 危機處置(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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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楊道:不管當時誰先動手,也不管理由有多充分,咱衝進這幢大樓就是不對,這一點咱認,願意負該負的責任,但在此之前有三點要求,方主任,我可以說嗎?
哪三條?方晟問。
第一條,支援管委會禁摩決定,但要給至少一週緩衝時間,老楊誠懇地說,咱都是工人,成天在廠裡忙前忙後連上廁所都是一路小跑,平時開慣摩托車上下班的吧,總得想辦法換個交通工具,或者買電動車,或者買腳踏車對不對?每天開摩托車回家的,可能以後主要住廠裡宿舍了,那得添置生活用品對不對?反正管委會不能這麼著急!所以咱的要求是把扣押的車子還給咱,給個緩衝時間。方主任,您覺得呢?
方晟略作沉吟,道:車子可以歸還,緩衝問題我也可以代表市委現在就同意,具體一週還是五天,或者三天,要等交管部門評估後正式決定。
老楊與三名工人代表對視一眼,面露喜色:好,好,好,我們就知道方主任通情達理,想我們老百姓所想,從來不擺官架子。您瞧那個姓陳的主任,算什麼玩意兒……
第二條要求呢?方晟打斷道。
老楊道:那得說說公交車的事了,記得方主任在紅河的時候有個規劃叫十條道路通省城,十條道路通銀山,就是說計劃開通20條公交線路。方主任調離紅河時,差不多開了一半兒,很多工人住的地方沒通公交,不得不開摩托車往返。要問我們為什麼不騎電動車,因為距離遠電力不足啊,摩托車馬力大速度快又開得遠,雖然燒油也心疼沒辦法呀,誰叫咱沒錢買不起小汽車對不對?開闢公交線路的事兒本來歸明局長管,她又調走了,之後這件事沒人管。方主任,如果能坐公交車,咱何必風裡來雨裡去地開摩托車?每年多花上千塊錢呢。
方晟深有同感。
當初提出開通20條公交線路,旨在紅河形成縱橫交錯、四通八達的公交網路,解決落戶企業工人上下班問題。然而以羅世寬、紀曉丹為首的市正府跟他不對付,期間雖然較量了好幾次,但他們很快變得狡猾起來,專門在不引人注目、提不上臺面的領域設定障礙,讓方晟有火沒處出。增設公交線路就是一例,紀曉丹不拒絕也不同意,指示綜合考慮、慎重調研,交管部門心領神會,之後一拖再拖直到方晟調離只推進了一半。之後明月雖頻頻到市裡跑手續,但陳景榮自恃甚高,根本不屑與方方面面溝通關係,明月跑斷腿也毫無進展。明月抽調到市委後,這塊工作壓根無人接手,等於主動放棄。
關於公交線路問題,我會向許書記專題回報,組織相關部門會商並儘快加以解決,方晟道,我不能承諾期限,但這件事我會放在心上,定期檢查進度,對辦事不力、效率低下的部門和領導予以問責!
老楊連連點頭:有方主任這句話,咱放心!最後一個條件……那個……他朝三位工人代表看看,神情間有些緊張。
方晟道:有話直說唄,老楊。
最後一個條件……咱都是大老粗,沒什麼文化,著急起來容易衝動,衝動之後就不顧後果地蠻幹,所以……今天……老楊騷騷後腦勺道,咱承認錯誤,麻煩方主任看在大夥兒沒亂砸亂搶,沒打傷人的份上,幫咱說說情,一方面呢不要追究咱的法律責任,一方面別叫老闆們開除工人等等,咱混口飯吃都不容易,不想丟掉這份工作。
方晟長長思考,老楊等幾個工人瞪大眼睛緊張地看著他,會議室裡一片寂靜。
良久,方晟緩緩道:毆打交警、衝擊管委會、限制公務人員人身自由,性質不僅僅是妨礙公務,而涉及暴力抗法的問題!雖說情有可緣,但違法就是違法,沒理由可講的,這一點你們明白吧?
明白,明白,所以咱堅持請方主任過來,就指望您幫咱說說話,下不為例,成不?老楊哀求道。
方晟朝徐靖遙和王總掃了一眼,道:徐總、王總是開發區企業老總代表,兩位說說處置意見。
徐靖遙與方晟合作多年,心意相通,道:關於開發區交通問題之前各家企業都有反映,某種程度講給工人上下班造成不便,這是投資運營環境的先天不足,管委會在沒有從根本上解決問題的前提卻急於禁摩,連緩衝期都不給,造成了很大的混亂。公正地講工人們固然做得不對,不該毆打交警衝擊辦公樓,但根子還在管委會領導,我實說了吧,陳景榮主任對此次事件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王總在旁邊聽得一愣。
俗話說縣官不如現管,方晟官做得再大,為人再好,畢竟已離開紅河管委會,當下說了算的還是陳景榮。作為開發區落戶企業老總這樣公然指責他,日後要遭到報復的!
殊不知這席話就是方晟想說卻不便說的,從徐靖遙嘴裡說出來,方晟便可如實引用向許玉賢為首的市委領導彙報,意義大不相同。
方晟面露微笑地點點頭:徐總真是快人快語啊!王總有什麼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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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工人們目光炯炯盯著自己,前面又有徐靖遙定下基調,王總想了想道:我們速光電子決不會因為今天發生的事開除工人,扣發獎金或其它懲罰措施!下週起速光電子將根據管委會決定出臺配套措施,在公交線路未到位前增派兩個方向班車,協助工人們渡過緩衝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