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之,御莊才是阿治的私人財產。

來到御莊,早就侍衛等在那裡,阿治簡單交代了幾句,便帶著樂芳菲往山林裡行去。

阿治和樂芳菲各自帶了弓箭和刀劍,兩人武藝都是不俗,等閒情況下並不需要護衛保護。張槐和另一名常駐御莊的侍衛跟著兩人,小李子則留了下來,跟其他侍衛分散開保護山林,以免有陌生人闖入進去。

樂芳菲拿出自己的弓箭,笑著看阿治:“咱們比比看?”

阿治一仰頭笑道:“行啊,我可不能輸了。”

樂芳菲:“我可不會讓著你,咱們各憑本事。”

樂芳菲可是做過職業獵人,當初作為霍小飛,她可是靠打獵為生過了兩年多。

今天說好了只獵兔子,樂芳菲和阿治便只打兔子,其他野獸一概放過去。不需要侍衛去驅趕走獸,樂芳菲仔細在林中觀察一會兒,便能找到兔子窩,把阿治佩服的不行。

待到中午,他們已經端了三個兔子窩。樂芳菲留了兩隻出生不久的小兔子,打算帶回去送給王寧兒做個玩意兒。其他兔子由侍衛們剝了皮,然後送回了御莊。

差不多該用午膳了,小李子提了食籃過來,裡面裝著御莊膳房送來的熱騰騰的飯菜,其中最香噴噴的是一隻還冒著熱氣的爆炒兔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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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了一塊平整的地方野餐,樂芳菲一邊啃著兔腿,一邊詢問那些侍衛們怎麼解決午膳。阿治答曰自有御莊那邊的人送飯過來。

下午,他們又端了兩個兔子窩,然後打道回城。下午獵到的兔子,侍衛們一樣處理了,只是剩下的兔子肉沒有送去御莊,而是放上了阿治的馬車,便是讓樂芳菲帶回四賢齋的。

炒兔肉不好做,火候掌握不好,兔肉便會變得死硬咬都咬不動,所以晚上四賢齋裡由丁卯親自下廚。這一次張婆子在旁邊打下手,把十幾只兔子頭醃製了起來。

十幾只兔子頭放在罈子裡,加入一大堆的調料,其中有一半是通紅的幹辣椒粉。樂芳菲在旁邊看著,只覺得自己嘴巴火熱起來,好像要被那些辣椒灼燒到。

十幾只兔子的肉,四賢齋裡幾人吃不掉,便拿了一部分出來賣。因是平時吃不到的美味,剩餘的兔肉被常客們一番哄搶便不剩了。

三天後,樂芳菲和阿治相約去童璽的山上打山雞,這次有童璽和小廝一起過去。而且這次去的沒有那麼早,天亮後眾人才一起出發。

出城兩輛馬車,童璽的車子要往回帶東西,不能載人。依舊是張槐和小李子跟著阿治。

童璽的山頭比御莊小多了,山上的樹木也沒有御莊那麼茂密。當初買下山頭,童璽便請人在山裡殺了幾棵樹,免得山林太過茂密留下隱患。當時童璽買木頭小賺了一筆。

山雞不如兔子好找,因為它會飛。兔子可以守窩,但山雞不會。樂芳菲不愧是做過獵戶的,山雞還沒抓到,先找到了一窩山雞蛋。

童璽:“山雞蛋好小啊,蛋殼居然是青『色』的,感覺殼很厚的樣子,要不要把這些山雞蛋孵出來呢?”

樂芳菲:“不至於吧,養太多山雞做什麼?它們又不能像普通母雞一樣天天下蛋,就是吃起來味道好一些,你放養了這幾隻山雞,還不嫌麻煩吶。”

童璽:“說的也是,就這幾隻都找不到了,養多了就更雞飛狗跳了。”

阿治:“御莊的山裡也有山雞,侍衛會定期進山裡打獵,保持山林不被這些野獸佔領。”

童璽:“放心,我這裡放養的動物最終目的都是吃,今天你們來了,我就當免費勞力用了,不用只抓山雞,能抓到什麼就抓什麼。”

樂芳菲黑臉道:“除了山雞,你還放養了什麼?”

童璽:“我還放了幾隻山羊,野鴨子也有,還有一些刺蝟。”

樂芳菲一臉驚訝:“還有刺蝟?這個東西好像沒有雞鴨繁殖力那麼強吧。”

童璽:“你不懂,我以前養過刺蝟,這東西現在正好是產仔的季節,我們要是能找到刺蝟窩,就把它們一鍋端了。其實我有點後悔放養刺蝟,這東西也吃莊稼,雖然吃的比較少。我這山上沒有大型的野獸,刺蝟天敵少,我擔心會讓它們大量繁殖起來,那就糟糕了。”

樂芳菲:“我以前吃過刺蝟,用泥巴把刺蝟整個糊起來,然後放在火堆裡面烤,烤熟了以後把泥塊剝下來,刺蝟身上的刺也會跟著泥塊下來,刺蝟的肉是蒜瓣肉,一瓣一瓣的。”

阿治吸了下口水:“說的我想吃了。”

童璽:“開工了開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