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人仗著雲家住在三進院子最裡面,聽不見她們在院門口說的話,越聊越熱火了。

一牆之隔的雲嵐開始還聽聽,後面也沒了興趣。

無外乎就是,雲老太太重男輕女,顧清溺愛雲崢,不護著雲嵐之類的。

但那些人都站在院子裡,讓她一時也沒法離開。

正在她想著要不要讓虎子幫忙,去吸引下注意力時,就聽虎子問道:

“小嵐姐姐,你怎麼知道清姨會回來?”

“因為啊,相對於懲罰我來說,安撫雲崢更重要一些。”

雲嵐順口說完忽然意識到,虎子才5歲,是不可能聽得懂這些呢。

不曾想,虎子似乎真的聽懂了一般,再次問道:

“可你們不都是清姨的孩子嗎?不都是媽媽的寶貝嗎?”

聽到這個問題,雲嵐也是怔了一下,心中有些五味雜陳之感。

這個問題,她也想知道答案,原身更想知道答案。

都是媽的孩子,為什麼要被區別對待呢?

以雲嵐的瞭解來看,雲家在這個時代,算是日子過的不錯的那批人。

住的是鎮商業所的房子,雖然是平房,但足有三大間,近60平米。

這還不算後面自建的廚房和雲嵐那個小窩。

原身父親雲解放在3年前失蹤了。

失蹤之前是供銷社的採購員,下鄉採購的時候失蹤的。

最後算是因公失蹤,供銷社每個月給30塊錢補貼。

原身母親顧清,供銷社的5級售貨員。

一個月工資52塊5,時不時的還能從供銷社買些“殘次”品什麼的。

原身奶奶雲王氏,雖然只是個農婦,但家裡的地也有親戚幫忙種著,每年能得個幾百斤糧食。

最重要的是,雲家堂屋掛著兩塊匾。

一塊寫著一等功勳之家,一塊寫著一等功勳之家。

是原身爺爺雲大樹,南征北戰拼回來的。

在這隻有不足一萬人的小鎮,人均月工資30塊,戶均一人有工作的杜家坎鎮。

一個月82塊5的收入,只有兩大兩小的日子,絕對是好日子的。

但這“好日子”,與雲嵐並沒太大的關係。

原身的記憶裡。

自從雲解放失蹤後,她就失去了上桌吃飯的資格。

也失去了穿新衣服、買文具、吃肉、吃糖果等一系列的權利。

每當原身有什麼需求的時候,就算顧清同意了。

只要讓雲王氏知道了,就一定行不通了。

不僅行不通,還會被“賤丫頭”、“賠錢貨”、”小賤人“之類的一通辱罵。

稍有爭辯,可能還有受些皮肉之苦。

雖然雲嵐穿過來這一個月,經過多番抗爭已經稍有改變。

比如,爭取到了吃肉和買一件新衣服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