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章,狗肉法案(第1/3頁)
章節報錯
第八十章,狗肉法案
薩曼莎的蘇聯之行被安排在1984年5月,誰也不知道蘇聯為什麼這件小事要用5個月時間預先準備。
但是薩曼薩一家出名之後, 上電視臺做節目時透露他們家早就去過中國旅遊,這讓美國觀眾突然回過神來:
咦
去過中國的美國人確實挺多。就算自己沒去過,自己的社交圈子裡總有那麼一兩個朋友,或者朋友的朋友最近去過中國。
在六七十年代,去中國的美國人基本都是主要是搞商業或者做工程的。大規模的旅遊出行始於1980年,也就是北京奧運會之後,只是當時這趟旅遊沒有引起電視製作人的注意。
薩曼莎史密斯的父親戈肖恩史密斯是緬因大學的文學教授,母親亞瑟史密斯是緬因州人類服務部的社會工作者。1981年 薩曼莎9歲的時候,全家在中國旅遊了大約一個月,去了北京、西安、敦煌、
桂林,再返回北京時逛了石家莊。
當然現在到中國旅遊的美國人每年也有幾十萬,薩曼莎家在中國的旅遊照片也不是什麼焦點,焦點在他們]遊玩桂林的時候發生的一件小事:
在當地的一家餐館用餐時,史密斯太太發現餐館賣狗肉!
他們沒點狗肉,但是在廚房的“櫥窗”掛著一隻狗狗,四隻抓抓切了,但頭還在,狗皮炸得焦黃(酥脆),掛在櫥窗裡還不住地轉圈兒,似乎是在向食客展示。
服務員還大力向這一家人推薦這道菜,說什麼“當那隻狗轉到第三圈的時候,上帝會掉下來”。
薩曼莎看著挺新鮮好奇,史密斯教授看著焦黃的狗狗陷入沉思,史密斯太太當即抓狂了。
在電視節目中講了這件事之後,主持人倒是來了興趣,因為根據史密斯太太的描述,焦黃酥脆的狗狗的確讓他有嘗口的沖動。
史密斯太太:“吃狗肉太可怕了,太野蠻了。”
主持人:“或許這是當地的一種文化習慣。
史密斯太太:“狗是我們生活的伴侶!他們怎麼能..
史密斯教授:“如果公正地說,我相信在餐館中出售的狗肉並不是寵物狗,而應該是種專門飼養的食用狗。”
主持人:“我想也是這樣,寵物狗大小不一,而且並沒有人會出售自己的寵物狗。”
史密斯太太:“可我看到櫥窗裡的油炸狗,就想起家裡的伍迪了。”
史密斯教授:“後來我瞭解過,關於吃狗肉的事情在中國也引起過一陣爭議,但奇妙的是中國議會隨之做出反應,上個月以法律的形式打上了補丁。
主持人:“是不再允許吃狗肉了嗎
史密斯教授: ”不,是徹底合法了。
中國城市化快速發展、經濟也快速發展,人員流動增強,於是各地的餐飲業紛紛走出原籍,闖蕩大都市,這是必然會出現的現象。
沙縣小吃進京,武漢鴨脖入滬,螺螄粉通殺全國。當最近兩年,延吉人開始在北京開狗肉館,還開成了連鎖店的時候,媒體開始出現“吃狗肉是不是太野蠻了”的爭議。
這種爭議發展開來之後,反對吃狗肉的一方開始鑽研法律並且提出質疑。
而贊成吃狗肉的一方也在鑽研法律,並且思考為什麼反對吃狗肉的一方居然能從法律角度提出質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