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二十六章 福手福腳(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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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承乾雖然說不過高士廉,但他是絕對不想處罰武元慶的,就在李承乾想理由準備將這事情拖下去,拖到不了了之的時候,洛陽那邊又有詔令傳來,並且皇帝也準備返回長安了.
皇帝回長安還有段時間,因為皇帝答應了幷州的父老回長安途中一定要到幷州到晉陽看一看的,所以路上流連時間會花費不少.
但是傳回來的那道詔令卻是不容遲緩,要立即傳至各州縣知曉,並嚴格執行的.
七月,皇帝在洛陽任命長孫無忌為司徒,房玄齡為司空,這兩個職位雖然只是虛銜,是種榮譽,但給這兩位掛上這樣的職銜,無疑是皇帝李世民開始再次準備對朝臣進行調整的一個預兆.
房玄齡,長孫無忌年紀到不小了,該榮升一下然後給其他人讓一讓位置了.
並不說就不讓這兩人主掌參與朝政了,只是掛上虛銜後慢慢的就開始退出具體朝政的處理上,而變成總掌大局,只對朝政提建議,卻不怎麼參與具體的執行處理了.
就跟魏徵,李靖他們的特進職銜一樣,雖然具體的職務交出去了,但沒誰說他們不是朝中頂級宰輔重臣的,只是他們的身份不同了,不在有具體的事務要管理了,屬於那種想管就能管,但不想管也就不用管自會有人管,完全不存在翫忽職守什麼的事情.
他們以後的身份更多的就像那種有著決定權的顧問一樣,別看掌管的具體事務沒有了,但真正的決策還是他們這些人做,國家的走向還是他們這些人最後參與決定控制的.
李世民在逐步的讓上了年紀的大臣退出具體事務的處理,讓更加年輕一點的官員走上臺前.
朝中大臣幾乎一段時間就要調整一下,大家的習以為常了,並且也和普通人,中下級官員都沒有什麼關係,所以大家不關心.
大家關心的時候就在兩位重臣職務調整後的兩天後,皇帝下的那個全國都要執行的詔令.
李世民下制令:“從即日起有自殘身體者,依法加重罪行,並且仍要交賦服役。”
這個命令的意思是什麼呢,就是從命令釋出的這一天起,但凡有人自己傷害自己的身體,比如砍手砍腳,意圖逃避徭役徵召的人,依照新頒佈的法令加重處罰,並且處罰以後,你砍掉了手,砍掉了腳依然逃不了徭役,依然要交稅賦,接受國家徵召去服徭役.
皇帝為什麼會頒佈了這麼一條命令呢,這就要從隋朝末年開始說起了.
隋朝,特別是從隋煬帝上臺後開始大興土木修建洛陽城,修建大運河等等多項工程都是在極短的時間完成,那時候徵調的役夫人數不知凡幾,死傷不知多少,徵召幾百萬,可能就要死傷幾十萬.
接受徵召去服徭役就跟去送死沒什麼區別,百姓自然不甘心這樣送死.
然後不想死就要想辦法逃避徵召,隋朝那時候的律法規定如果身患殘疾,就是比如說手腳不靈便的,最好是手腳有問題沒有手,或者沒有腳的,這樣的情況是不用接受徵召服徭役的,不但不用接受徵召,甚至還能免除賦稅.
這個政策說起來相當的人性化的,但人性化的政策卻並沒有給百姓帶來福音.
因為隋朝的百姓碰上了一個好大喜功完全不知道體恤民情的皇帝,隋煬帝.
這位皇帝上臺後,為了實現自己的夢想,抱負,也為了享受,驕奢淫逸,大興土木導致賦役繁重,三徵高句麗徵調幾百萬民夫死傷慘重.
百姓服徭役完全就是拿自己的命去賭,賭自己的運氣好不好,能不能活著回來,這樣的日子誰想過.
沒人想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