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兩人領完證,在眾人的目光中,灰溜溜的出了辦證大廳。

吳志漢一把甩開張子浩緊握住她的手,氣呼呼的開口。

“行啦,別總是拽那麼緊,領個證,結個婚都感覺跟老鼠過街似的。”

張子浩:“……”

他能有什麼辦法呢?還不是剛才兩人太過於親密了,被人圍觀了個寂寞,再不趕緊走,會有人落下口舌的。

這特麼可是九十年代,不是後世二十一世紀,你想摟摟抱抱,嘰嘰歪歪什麼的,別人看你的眼神就像在圍觀大熊貓,畢竟越是先進的社會,寬容度就越高。

當然,這些事情放在心裡不提也罷,眼下最重要的是先把吳志漢弄回他買的房子裡,這麼想著,張子浩也就這麼說了。

“既然今天領了證了,你就好好和我住在一起吧!別想著回你的宿舍了。”

早上起床準備出門辦證的時候,吳志漢還順便提了一嘴,說是待會兒辦完證,就準備去街上買床鋪啥的,晚上就搬回宿舍。

這像什麼話嘛,都已經領證結婚了,他還不能和自己的老婆住在一起了。

吳志漢一聽,當即就黑了臉。

“你又不是不知道我的工作性質,幹咱們這一行的起早貪黑半夜出勤,是經常有的事,所以我想搬回宿舍,那樣更方便一點,和弟兄們一起出去辦事。”

對於他們這一夥人來說,為人民服務,這句話不是掛在嘴上的,而是真真正正靠實際行動踩出來的。

既然幹了他們這一行,家庭團結,萬家燈火什麼的都只是偶爾才有的事情。

聽了吳志漢的理由,張子浩不以為然的說。

“既然覺得那麼累,就不要乾了,回家來吧,我養你。”

反正自從他跟著林瀟瀟買股票之後,每個月也有好幾萬塊的收入。

另外,他跟著少爺私底下也投資了不少產業,算不上大富大貴,但至少養個女人是完全沒問題的。

吳志漢拼死拼活,弄得全身都傷痕累累的,每月也只有幾百塊,還不如好好呆在家裡,學學做做美食,美美容,打打麻將啥的,等他每天工作勞累回家的時候有一口熱湯,有一口可口的飯菜下肚,那也不是件壞事。

反正兩人都結婚了,就不要總是計較工作的事情,與其風餐露宿,拼死拼活的在外工作,只為了掙幾百塊,還不如回家當個閒太太。

吳志漢一聽張子浩的話,當即就不樂意了。

“什麼啊,我用得著你養嗎?”

想她堂堂一個刑警隊女隊長,雖說薪水不怎麼高,但放眼整個鳳城,她的薪水,也算是中上水平了。

她當然知道張子浩賺的比他多,但那又怎樣?作為一個新時代的好青年,怎麼會像個廢物一樣閒在家中?等著伸手向別人要錢呢。

還不如繼續回她的警隊,抓個小偷為社會除害,它不好嗎?

張子浩看著吳志漢快要發火的徵兆,趕緊小聲安撫道。

“這不是看著你辛苦嗎?風裡來雨裡去,起早貪黑的還冒著生命危險去執行任務。”

事實也是如此,他只是實話實說而已。

“你……”

吳志漢被張子浩的話小小的感動了一番,聲音都有點哽咽。

她從來不知道像張子浩這麼個彆扭的大男人,也會為她著想。

又或許張子浩一直是個感情內斂的男人,凡事只會做,不會說,就拿他買房子的事情來說,自作主張的把房子給買了,直接在房產證上填上她的名字。

也不和她商量商量,自顧自的就做了,如今聽到張子浩體貼她風裡來雨裡去的辛苦,讓她辭職回去,這話沒有感動是不可能的。

可是她一直是個頂天立地的漢子,哪怕是條女漢子,也習慣了自己養自己,真的不習慣回家讓男人養。

於是,吳志漢儘量放柔自己的聲音,用生平自己認為最溫柔的話說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