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7章 外行指導內行(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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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笑著開玩笑道:“當然,如果你們公司看專輯銷量好,願意多給我一百萬元、兩百萬元什麼的,甚至送一套京城的房子給我,我還是很高興接受的。”
舒毅忍不住笑道:“你小子倒是想得美,還京城一套房子呢。”
兩人都笑了。
孟文天接著說道:“麻煩最大的是一方願意簽,一方不願意簽。這就需要進行談判了,是不?我剛才說的意思是,如果你們不願意簽,而我又願意簽,在雙方談判前,我就必須承擔協議的百分之二十五的簽約費,也就是把每年八百萬元的簽約費用主動降低兩百萬元,也就是隻能向你們公司要求六百萬元的簽約費。”
舒毅問道:“那如果你不願意簽,而我們又願意呢?是不是我們得先將簽約費提高兩百萬元,達到一千萬元再跟你談協議。”
孟文天說道:“是的。只要雙方有人不願意,主動方也就是願意一方就得加錢。”
舒毅說道:“也就是每年按百分之二十五遞增囉。……,你小子還真有這個自信?每年增百分之二十五,這個幅度可不低。”
孟文天笑道:“沒辦法,誰叫我的歌好,誰叫我的歌搶著有人要呢。”
舒毅問道:“那每年你提供歌曲的數量有限制沒?”
孟文天問道:“這得問你了。我想你們公司肯定給我設定了一個下限吧?”
舒毅說道:“公司希望你每年至少提供四首歌,也就是一個季度一首。”
這個速度算不上高,但絕對算不上低,就算全國著名的作曲家也不是每一個季度都能創作出一首好歌的。
孟文天說道:“四首太少了,還是一年十二首新歌吧。相當於每一個月一首,但我不能保證每一個月提交,很可能一個月提供三首、四首,也可能某兩個月一首也沒有。但每年十二首新歌的目標我會完成。”
舒毅不可置信地問道:“你有這麼高産?每個月都能創作一首質量高的新歌?”
孟文天自信地笑道:“你又不是沒見過。周延的六首歌可沒有一個月就給你了。”
舒毅搖頭道:“這可不是一個概念,誰知道周延的這八首歌你之前醞釀了好久,說不定這些歌在你拿出來之前早就創作出來了,只是沒有拿出來給我們而已。”
孟文天說道:“我能!我也能保證,違約的話,你們可以在簽約中規定對我進行處罰。不過,我還希望如果我心情好,一年創作不止十二首,你們也得買下來,除非你們認為質量真的不行。對了,我們得在協議中加一條,如果我創作的歌曲你們認為不行,不但不製作專輯,而且還不安排歌手唱出去,那在三個月之後我有權將這首歌的版權賣給其他人。我可不能讓我創作出來的歌曲白白浪費。”
對於孟文天說的這一點,舒毅還是認同的:如果天機傳媒不要孟文天創作的歌曲,孟文天當然有權力把它們賣給別的公司。
兩人還談了一會,主要條款基本達成共識,剩下的就是舒毅回京之後與公司高管們商量了,他在這裡不可能透過打電話解決,這可不是買一首歌或者幾首歌的版權這麼簡單。
讓舒毅將袁慧請過來,孟文天直截了當地問道:“你想買歌?你自己想向哪一方面發展,是超越譚燕燕,還是追上舒蘭英……”
他的話還沒有說完,袁慧就被他的霸氣所驚呆:你瞧瞧,人家一說話就是碾壓甜歌皇後,小目標一定就是與實力派歌後並駕齊驅!
本來興奮的她一下膽怯了,小聲問道:“譚燕燕?天哥,你說我能跟譚燕燕比嗎?”
不是她怕譚燕燕,實在是太怕了。她還沒有入音樂學院,譚燕燕就如日中天,即使現在,她已經是音樂學院的學生了,跟周延合作唱了兩首歌了,但她自感自己還是一個站在地面上的人,只不過稍微有點名氣而已,與那個飛翔在空中的譚燕燕根本沒法比。
孟文天笑著說道:“自信點!我認為你的實力不差,最多就是經驗不足,人氣不足,實力比譚燕燕也沒有數量級的差別。”
袁慧差點一頭栽到地上:大哥,經驗不足、人氣不足、實力差,你還讓我超越她?
孟文天說道:“這些真的不重要,只要你認真就行。我們不是有全國最好的甜歌嗎?走!我們創作去!”
他那口氣就如去超市買水果似的,而且是買超市最常見的水果,只要進超市就能買到。
譚燕燕木木地看著起身的孟文天,然後將目光投向自己的男朋友。
舒毅的樣子比她好不到哪裡去,甚至比她還懵逼,痴痴地看著孟文天,目光裡不知道有些什麼:崇拜、懷疑、激動……
雖然孟文天有望江樓女老闆給的打折金卡,但孟文天並沒有掏出來,而是自己在一樓吧臺掏錢付賬:自己已經是賺大錢的人了,沒有必要讓做這種小生意的老闆優惠。
當然,最主要的是這次消費不貴,三人在這裡消費的金額加起來不足一百元。也就是點了幾杯茶,給袁慧點了一點點零食飲料什麼的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