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章 陰你一把(第1/2頁)
章節報錯
謝顏冰悄悄地瞥了孟文天一眼,目光裡全是欽佩。
只可惜孟文天沒看到,他朝已經崩潰的彭劍問道:“彭劍,對於殺人什麼的我不想問,等下你好好地跟警察說,我一個小老百姓害怕聽,聽了也沒有用,因為我也不能也無權為你減刑,只有警察行。……,現在我就問你一點小事,你應該記得你回來之後做了不少事情吧,比如把什麼刀啊,槍啊,粘了血跡的衣服啊,鞋子啊,都處理了,有的燒啊,有的扔啊,是不?……,吳局長已經得到了一些,但還有不少物證沒有弄到。你好好回憶一下,你把它們扔在哪裡?或者你知道別人把這些玩意扔在哪裡不?”
謝顏冰很是驚訝,不明白孟文天怎麼會在這個時候關心它們。
這些物證確實重要,但相對抓捕兇犯而言,在這個時候可以說是不值得一提,只要把兇犯抓住了,物證提取還不容易?押著他們去找就是,只要找到幾件甚至一件能證明兇犯作案的物證就行了,沒有必要每一個物證都收集起。
可如果讓一個兇犯逃跑了,那麻煩就大了,還不知道要花多少時間和精力去追逃。
謝顏冰心道:“他到底不是警察,連輕重緩急都不知道。……,彭劍剛才說摔死小孩的人叫胡飛昆,胡飛昆是誰?”
她自然不知道孟文天這麼問的目的。
他之所以要先問在謝顏冰看來暫時無關緊要的物證,就是為了用最快的時間找到一個物證,然後說它是吳立峰或者吳立峰安排其他人找到的,是在彭劍落網前就取獲了。
吳立峰就是根據調查彭劍在國慶假期中的行蹤異常,接而又找到屬於彭劍的物證,這樣才破獲了這個案件。只有這樣,吳立峰才會有底氣回答上級的詢問和調查,才能把破獲“1029兇殺案”的大功拿到手。
對於調查發現彭劍的行蹤異常,吳立峰完全可以用“只是記在心裡,沒有寫在紙上”的理由來搪塞,但物證可不是能夠用言語來搪塞的,必須有實實在在的實物才行。
至於抓捕兇犯,孟文天現在不擔心:從彭劍說出胡飛昆的時候,他心裡就知道自己開舒毅的車前往楊家莊園時所猜測的是正確的,不但胡飛昆是兇手,那個楊申超也是兇手,而且他們兩人都是主犯主謀。
還有一個姓蔡的,十有九八就是那個打電話給吳立峰替彭劍求情的蔡副市長的兒子。
聽了孟文天的問話,彭劍狐疑地看著孟文天,問道:“你們是不是隻找到了我丟掉的東西?那……那是不是隻有我有罪?到時候是不是隻槍斃我?”
孟文天笑道:“怎麼可能?這物證只是證明你沒說假話,證明你舉報的是真的,可以幫助你減輕罪責。要不,我們怎麼可能相信你的話,誰知道你是不是誣陷別人?”說到這裡,他將彎下腰來,將腦袋湊近彭劍,似乎很隨意地放低了聲音,“說吧,你扔哪裡了?嶺下河還是葛家莊?”
他一邊等待彭劍說話,手裡一邊把玩著電棍。
心驚肉跳的彭劍只猶豫了幾秒,就把自己拋棄衣服、登山鞋、刀具的地方說了。
孟文天一邊聽一邊快速記在心裡。
等彭劍說完,他站起身來,故意很吃驚地問道:“你把一把匕首扔在電力排灌站附近,我們在那裡找了半天,還跳進河水裡摸了,可都沒找到。姓彭的,你沒騙我吧?嗯――”
看到他又舉起電棍,彭劍慌忙說道:“沒有,沒有,我用力扔到河中間去了,匕首又不大,怎麼能找到?”
孟文天說道:“這樣啊,怪不得。主要是天氣太冷,我們只在河邊摸了摸。小子,你挺陰人的,扔那麼遠幹什麼?”
說到這裡,他突然高舉電棍,猛地砸在鐵質審訊椅上,發出“嗵!”的一聲巨響,不但彭劍嚇得肝膽俱裂,全身往下栽,就是謝顏冰也嚇得差點跳起來。
甚至遠處拿著手機在聽的華國楠、華弈也變了臉色。
華國楠看了華弈一眼,雖然沒說什麼,但華弈知道父親肯定是很不爽孟文天的動作。
孟文天冷笑道:“彭劍,你丫的快點說,與你一起去的那群人有哪些。”
彭劍一時間哪裡回得神來,只是害怕地抖動著身體,褲子都變得濕漉漉的了,空中彌漫一股騷味,嘴裡說不出一句話。
謝顏冰溫和地說道:“彭劍,你先別著急。事情已經發生,想重新來過不可能。唯一的辦法就是自己給自己找一條活路,自己為自己爭取主動。不管怎麼說,我們都是南嶺縣城裡的人,我們不幫你幫誰?是不?你好好把經過說清楚,是你的責任就是你的責任,不是你的責任你一定要說得明明白白,不要把別人的責任攬到自己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