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兄弟,酒亂人心,就不要了,問你一個問題。”

周墨看了看金幣,沒有直接收下,說道:

“先問吧。”

近衛笑了笑,他有一口美觀的白牙,和一雙大而幽深的褐色眼睛,長相很俊美,有些浪子的氣質。周墨認得他,是兩名皇子近衛的首領之一,秘銀生命。

“也好,小兄弟,我們這些常年在皇宮值守的近衛,對荒野都很好奇,小兄弟可不可以給我說說,這荒野之中都有哪些有趣的人物?”

周墨心中微凜,直覺告訴他,這個近衛有些不對,但又說不出來為什麼,但還是覺得要防上一手,當下說道:

“除了一些窮瘋了來搏富貴的荒野獵人外,就是那些窮兇極惡,無處可躲的真正要犯;得罪了得罪不起的人,被逼到這裡的可憐蟲;還有就是被家族拋棄了,或者惹了麻煩不得不來一遭的貴族了。要富貴的,要命的,一共兩種人,恰好這兩種人哪裡都有不少,不是嗎?”

近衛搖了搖頭,一幅很有興致的樣子接著問道:

“不一樣,不一樣,不說那些罪犯,就說那些貴族們,平常我們見到他們,都是前呼後擁,高貴無比的樣子,但在荒野中討生活的貴族卻從未見過,雖然猜的出來,淪落到這裡的貴族大多肯定是無能之輩,但總有像那頭黃金雛獅樣的例外吧。”

聽到近衛如此問,周墨腦海中閃過一個身影,那人只來過酒館一回,用一根黑鐵狼王的獠牙換了一杯帝都風情。

那人似乎在荒野中生活了很長時間,整個人如同野人一般,身上衣著都是獸皮製成,若不是喝酒時的動作,還帶著幾分貴族的優雅貴氣,周墨還以為這是哪個躲在荒野中,積年的要犯。

笑了笑,周墨將金幣推了回去,說道:

“小弟來這也不過一年,所見的人物除了酒鬼,就是亡命徒,說真的,今日一見黃金雛獅的威風氣度,著實開了眼界,真沒見過第二個有那般氣質的人。”

近衛有些失望,但是還不甘心,繼續問道:

“十個金幣一杯的帝都風情,在這小鎮中喝的人多嗎?”

周墨搖了搖頭,答道:

“倒是不多,只有那些帝都來的貴族子弟,在最開始幾天才有這個閑錢。”

近衛用手指敲了敲紅鬍子新做的黒木櫃臺,實木的桌面硬是被敲出了“咚咚”的悶響聲。他有些不耐煩了。

“難道就沒有在荒野混的好的,來嘗嘗新鮮?你這裡不只收金幣吧!”

周墨可不想惹惱一位隨手就能要了自己性命的秘銀生命,指了指在酒館角落暢飲的紅鬍子大叔,說道:

“那些荒野中活過兩年的老手我可鎮不住,都是紅鬍子大叔接待的,你這可問錯人了。”

近衛有些失望,想要轉身離開,但在離座的剎那眯了眯眼睛,又重新坐下了,嘴角露出一絲諷刺的微笑:

“嘿嘿,一年前來的,調酒的本事在帝都我都未見過,如今又如此推脫,嘿嘿!”

近衛笑的奇怪,話說的也奇怪,似乎在低聲自語,又似乎在說給周墨聽。

“客人是荒野巨人閣下接待的,但是這帝都風情總是小兄弟你調的吧,我相信,那等人物,只要見了一面,是沒人會忘的。”

這句話入耳,又溝動了周墨的記憶,的確,那等人物見過一面,終身難忘。

蓬亂的頭發,似乎多年未剪,幾乎遮住了面容,但是在喝酒時撩開頭發,周墨驚鴻一瞥,五官如同是刀削一般,以往周墨只以為是小說家言,藝術加工而已,但是見過那人的,便知此言不虛。

身材魁梧,不是紅鬍子大叔那種魁梧,正常人中較高的體量,卻肩寬如虎,背厚如熊,周墨還記得那人離開時,他第一次見到什麼叫做虎步龍行。

“小哥兒,你看這東西,值一杯帝都風情不!”

“不錯,有些帝都雄偉中正,萬邦共尊的味道。”

“酒很好,很久沒喝過了,有緣再見。”

那人一共說過這三句話,句句普通平淡,但是如今被勾起回憶,周墨發現他連那人的語調嗓音都記憶的栩栩如生,好像這三句話剛剛聽過一般清晰。

周墨微微怔神的表現,被近衛看在了眼中,他越發肯定這個黑發小子見過他想打聽的那人,當下身子微微向前壓迫,雖然未曾身體秘銀化,但是面板微微帶上了金屬光澤,淡淡的殺氣逼向了周墨。

“小兄弟,你若與那人無關,就說來聽聽。”

然後話鋒一轉:

“那柄騎士重劍可真是不凡,起碼捱了數萬次黑鐵階的斬擊,竟然只是傷了刃口,小兄弟收藏的兵器不凡啊,說不得今日那頭黃金雛獅能夠成功脫身,有小兄弟一分功勞呢!”

明暗交加的威脅,讓周墨沉默下來,他與那人無幹,說出來也沒什麼大不了的,但是直覺讓他本能的不想跟任何人提起那人,但是如果不說,說不得就要得罪一位皇子的近身侍衛長,秘銀階生命。

說白了,以周墨如今的實力,承擔不起得罪一位秘銀階生命的後果,畢竟紅鬍子大叔不能一天到晚的護著他。

嘆了一口氣,周墨伸手抓向那十枚金幣,既然要說,總不能白說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