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章 作主(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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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氏被么女嚇了一跳,“你這是怎麼了?敦儒是你乾哥哥,現在又是秀才,幫你操心有什麼不對?而且益哥兒書讀得好,如果明年中了秀才,你就是秀才娘子了,我們村裡第一份,就是馬驛鎮上也沒有幾個!”
寧婉氣鼓鼓地回了過去,“我不稀罕當什麼秀才娘子!”
“你這孩子,”於氏不解,拉了么女的手,“怎麼了,是不是生意果真有很多難處?否則你怎麼這樣浮燥?”又撫了她的頭,“有什麼事只管告訴娘,別一個人壓在心裡。”
寧婉這才發現原來自己果然太浮燥了,見娘焦急地看著自己,就趕緊平靜心緒,“娘,家裡的生意沒事,雖然週轉有些難,但也只這一兩個月,你不必擔心。至於親事,一是我不想太早嫁出去,二是楊家其實就是個火坑。”
於氏也不是完全沒有知覺,就明白了,“你是說小楊太太?”
“嗯,”寧婉點了點頭,她在大戶人家生活過,知道內宅中最糟糕的情況就是嫡庶不明。表面看嫡庶不明不過是內宅爭寵,但其實卻能使一個家秩序全都錯亂了,於是家不成家,人不似人。而且嫡庶不明影響最重的就是女人和孩子,畢竟男人總能走到外面躲開裡面的爭鬥,但是女子卻很難避得開,“娘,你想,楊益將來的媳婦有兩個婆婆,她是孝敬真正的婆婆還是姨娘婆婆呢?”
“就看小楊太太的囂張氣焰,肯定不能和平相處的,如果與楊太太親近些小楊太太一定會鬧的,但若是隻將小楊太太當婆婆,不必說與禮數不合,楊太太告到官府就連楊益的功名都要被銷了呢。”
於氏這才覺出事情的嚴重性,“娘還真沒想到……”娘不大懂得律法更不懂得大戶人家的彎彎繞繞,現在聽了就說:“那就算了,反正我和你爹都沒答應呢,等明天悄悄告訴敦儒別再提起就行了。”
“娘,一定要拒了楊家。”寧婉又認真的囑咐,“我的親事不急,而且爹孃也不要輕易給我定下親事。”
先前是沒有辦法,寧婉只能賣了自己,但是現在家裡日子越過越好,她自然想讓自己的親事也與正常的女子一樣——嫁一個喜歡的人,再不必委屈。
何況她怎麼能喜歡楊益呢?拋開楊家的亂事,寧婉也看不上他。一個男子漢,連說話都不大敢,每日只知道讀書畫畫兒,哪裡能給自己的妻兒撐起一片天地?她可不想再嫁一個事事都要自己操心的男子,就像原來的那個傻子丈夫。
雖然趙太太曾經告訴過寧婉,其實成親也就是那麼一回事兒,就像她自己,雖然是虎臺縣的典史太太,樣樣都不差,在虎臺縣的太太裡面總能排在前幾位了,但細想成親後再沒有先前當女孩兒時快樂。
寧婉也親眼見了趙太太的辛苦、能幹、為難、傷心、痛苦……甚至有時還覺得自己雖然嫁了個傻子,但事事能當家做主,而且傻子也不會做些讓她難過的壞事,其實也不差。畢竟從沒有經歷過真正的親事,她還是有些好奇和想往,“娘,我的親事將來就讓我做主吧!”
雖然按規矩,兒女的親事都要父母做主,但尋常疼愛孩子的人家哪裡會盲婚啞嫁的?三家村這邊,說親的時候通常都是雙方父母先有了意,然後男方上門到女方家裡,而這時候女方都會讓小兒女們見上一面,如果彼此看上了,這門親事也就成了。
因此寧婉要自己做主,於氏也沒覺得有什麼不對的,且她一向認為自己的么女特別能幹,於是就應了聲,“好,你自己的親事你自己做主!”
娘倆兒又說了會私房話兒,寧婉自是十分將娘放在心上,只願娘過得好,將先前沒有享過的福都享上一回。可是平心而論說起教女兒,娘其實差得多了。並非她不關心女兒,而是她沒有那樣多的見識。
於氏生在貧窮的人家,鬧水災的時候被賣到了三家村,接著又在偏僻的山村裡過了二十幾年,她能教導女兒的東西實在是太少了,說來說去不過是希望女兒將來日子過得好,至於怎麼過得好,她其實也不知道呢。
因此寧婉便笑嘻嘻地喊石頭過來,兩人陪著石頭一處玩兒,直到石頭困了就在寧婉屋裡睡著了。娘正要抱著石頭回屋,突然又想起一事,將石頭重新放下,向寧婉說:“我剛剛竟然都忘記了,清兒真不像話,家裡向她借錢竟然還要利息!要不是胡小先生在,我早不讓你們寫借據了!”
寧婉反要勸娘,“借錢給利息還不是天經地義的?娘不要利息是因為我們是一家人,二姐畢竟與二姐夫是一家了。”
於氏怎麼也轉不過彎,“那也不應該要。”
“娘這樣想,若是二姐不借我錢,我向別人借是不是也要給利息呢?也許給的還要更多呢。”
理固然是這個理,但是於氏難得動了一次氣,抱了石頭回房後又向丈夫說了一回,寧梁心裡早也不在自在,夫妻二人越說越不高興,此後對二女兒就冷淡下來,至於二女婿,表面客客氣氣的,其實就是疏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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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五郎那樣八面玲瓏的人哪裡覺不出?每日裡依舊笑嘻嘻的,好聽的話不要錢,只管一個勁兒地向岳父岳母說,他嘴又巧,臉皮又厚,而寧梁和於氏總歸是老實人,再怎麼也不好伸手去打笑面人,時日一久,表面上又平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