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漢朝,糧稅其實是很低的。請百度搜尋

漢初年間,漢襲秦制,糧十五稅一。可等到景帝年間時,糧稅便也從十五稅一一下降低到了三十稅一。

所以在漢代,糧稅對於百姓的負擔很低,極少會有百姓因為交不起糧稅而家破人亡的。

而朝廷,其實也並不指望這一點點的糧稅。

在漢代,真正的大稅種其實還是丁稅,也是所謂的人頭稅。而在這之,所佔最大的兩項,則便也是算賦和口賦了。即所謂的成年人頭稅和兒童人頭稅。

其,先說算賦。

漢初年間,劉邦規定。國百姓,凡年齡十五歲到五十六歲的成年男女,每人每年交納一百二十錢。稱為一算,用作購置車馬兵器。

這也是說在漢初年間,算你們家只是兩口子過日子,你們每年依舊要繳納二百四十錢的算賦。

這個負擔很重了。在漢代,一個成年男『性』,去富戶人家裡做傭人,如果富戶每日管兩頓飯,那一個月的佣金不過也三百錢左右。

因而二百四十錢對於底層百姓而言,完全相當於白為朝廷打工一個月。

更何況除了算賦之外,還有小孩子的口賦。七歲到十四歲的兒童徵收的人頭稅,每人每年交納二十錢,屬皇室收入。

這麼一來,丁稅自然也成為了底層家庭最大的負擔。

畢竟在漢代,除務農外,多數家庭並沒有其他的經濟來源。

而這也是為什麼漢代百姓都十分擁護漢帝,並說“漢之子孫,以為功沒有盛於高祖的,故廟號稱之為太祖;德沒有盛於帝,故稱之謂太宗。”

是因為在帝時期,帝不但廢除了殘暴的肉刑,更將一百二十錢的算賦,一下降低了三分之二,改成了每人每年四十錢,極大降低了百姓的負擔。

所以武帝末期,百姓不斷造反不是沒有原因的。

因為在漢武帝時期,武帝重新將帝降下的算賦又提高到了一百二十錢,並將口賦的徵收年齡減低到了三歲,徵收額提高到了二十三錢。

而後大興土木,興建宮室,連年發動對外戰爭,以至百姓不堪重負。

但不得不說,前漢時期的皇帝的確大都是較有良心的。卻是在武帝之後,宣帝又將一百二十錢的算賦降低了四分之一,成帝時代又進一步降低了算賦,使算賦短暫的穩定到了八十錢。

可後來王莽『亂』政,光武興,算賦和口賦便也再度恢復到了漢初那樣。成年男女每人每年一百二十錢,兒童每年二十錢。

這麼一來,一個地區稅收的多寡,自然也取決於這個地區人口的稠密程度。

這點,拿河內郡來說吧。

因為河內郡與洛陽隔河相望,屬於京畿地區,受黃巾之『亂』的波及程度較小,故而郡丁口足有七十餘萬。

而七十萬的丁口,每年繳納的算賦和口賦,差不過也是七千萬左右。

可這七千萬的丁稅,它是分兩次徵收的。朝廷有規定,丁稅的徵收時間為每年的七月和一月。

這也是說,河內太守王匡算是造了反,可受造反時間的影響,他最多也截留半年的丁稅,也是三千五百萬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