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福根看出他們不容易,笑道:“別,我這是公款,可以報的。”

說著遞過去兩百美元。

一聽說是公款,老闆娘眼晴就眨了兩下,道:“那謝謝你了,我給你開四百吧,不過不是正規發票。”

其實不要兩百,但兩百開四百就不虧,一切都是套路啊。

李福根結了帳出來,心中高興,慢悠悠走回酒店,中途發現背後有個人好象在跟著他。

回頭看了一下,是個女孩子,瘦瘦小小的,全身遮在黑袍裡,看不到臉,也看不到身材。

利比亞以前世俗化搞得挺好,打仗以後,世俗化退化了很多,倒也不完全是退化,女人永遠是戰爭最大的受害者,全身遮上黑袍,反而起一個保護作用。

其實起的作用也有限,戰爭讓人類獸化,沒有政府沒有法律,一個黑袍有什麼用,直接抓過來,扯了黑袍奸了再說,黑袍又不是坦克鋼板,能擋得住獸爪,無非是一個安慰而已。

李福根看到是個女孩子,也就不在意,他也有了點酒意,因為沒用內力排酒,腦袋有點兒熏熏然的,這樣的感覺,其實蠻舒服的。

到酒店門口,進去,聽到背後侍者喝叱,他回頭,原來侍者攔住了那黑袍女孩。

黑袍女孩對李福根一指:“我是他買下來的。”

居然說的是英語,很清脆的語音。

那侍者卻不上當,怒道:“你是想讓他嫖你吧,滾。”

伸手去抓那黑袍女孩,黑袍女孩卻猛地一矮身,從侍者腋下鑽了過來,飛快的跑進酒店。

侍者大怒:“今天你死定了。”

跑進來抓她。

黑袍女孩突地伸手抓著李福根胳膊,躲到他身後,低聲對李福根道:“救救我,就說我是你買下的,我給你當奴隸。”

奴隸?

歷史課本上才見過的詞彙,在二十一世紀的利比亞聽到了,而利比亞曾經號稱非州最富裕現代化程度最高的國家之一。

不過李福根不是憤青,沒想那麼多,眼見那侍者撲過來,他隨手掏出一百美元,塞到那侍者手裡,道:“讓她跟我進去,你別管了。”

那侍者本來凶神惡煞,看到手裡的一百美元,立刻變得恭敬無比,撫胸行禮道:“如你所願,先生。”

李福根轉身上樓,黑袍女孩緊緊跟著他進了電梯,到李福根住的樓層,電梯門開啟,李福根走出去,黑袍女孩也跟著走了出來。

李福根以為,黑袍女孩跟著他,只是要進酒店而已,眼見黑袍女孩還跟著他,就有些奇怪了,道:“你還有什麼事嗎?”

黑袍女孩看著他,不吱聲,她個子瘦瘦小小,但露在外面的眼珠子很大,黑白分明,很漂亮。

不用看臉也知道,應該是個美女。

這樣的女孩子,沉默無聲的看著你,李福根就沒辦法了,只好轉身進房,門是刷卡的,他卡一刷,不等他進門,黑袍女孩直接推開門就進去了。

李福根也不好扯著她啊,只好跟著進去,沒關門,道:“你有什麼事嗎?”

黑袍女孩自己跑過來關上門,李福根皺眉。

黑袍女孩轉身,摘下頭巾,一張清秀的瓜子臉,確實相當漂亮,不過年紀很小,最多十五六歲,也許十四五歲,李福根雖然裝一腦子高僧,但分辨女孩子年齡,似乎並不是高僧們拿手的事。

李福根自己也不行,真看不出黑袍女孩子到底多大了,總之不會超過十八,最小可能十三四歲,在國內,也就是初中生或者高中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