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別打了,我投降(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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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剛才教訓小混混這件事,讓劉小遠成為了圍觀群眾心目中的好漢!
劉小遠的辣椒,立馬被搶購一空,有的大方的顧客,不但朝劉小遠豎起大拇指,而且零錢也不要劉小遠找了。
辣椒賣完之後,劉小遠就騎著摩托車回家了。
回到家裡的時候,爸媽的早飯還沒做好,見到劉小遠這麼快就回來了,爸媽就知道辣椒比較好賣。
吃早飯的時候,爸媽問劉小遠什麼回省城找工作。
這個問題還真把劉小遠給難住了,回城裡找工作,劉小遠知道短時間之內肯定找不到合適的工作。
不回省城待在老家,能做什麼?跟著爸媽一起種田?一年到頭累死累活,也賺不了幾個錢!
“爸,媽,這事過兩天再說吧。”劉小遠一時沒了主意,過幾天再看吧。
爸媽其實也巴不得劉小遠多在家裡待一段時間,因為世上的父母都喜歡自己的子女陪伴在自己的身邊,尤其是年紀越大的老人,越期盼這樣。
不過,現在的年輕人都往城裡去奮鬥,待在家裡守著幾畝薄田,是賺不到錢的。
所以,哪怕爸媽內心希望劉小遠留在他們的身邊。可是為了生活,為了劉小遠的未來,爸媽還是希望劉小遠去城裡找一份收入不錯,穩定的工作。
吃過早飯之後,劉小遠拿了一張椅子坐在家門口,想著自己今後該怎麼辦?
作為大學生,待在家裡種田肯定是不可能的,除非承包個上百畝良田,成為一個農場主還差不多。
打工?嗯,現在也只能選擇這一條路了,至少打工的話,每個月有固定的收入!
“在家再待幾天就會省城繼續找工作吧!”劉小遠下定決心。
盡管劉小遠的內心很不喜歡繼續找工作,接受別人的白眼,但是現實就是這麼的無奈,你就算再不願意,你還得生活,就必須忍著!
由於第一次辣椒賣的很好,第二天,爸媽又叫劉小遠繼續去街上賣辣椒。
於是乎,劉小遠一大早又跟著老爸起地裡採摘好了辣椒,然後直接騎著摩托車去街上了。
經歷過昨天早晨的那件事,劉小遠已經是街上的名人了。那些擺攤的大爺大媽見到劉小遠來了,都跟劉小遠打招呼。
劉小遠剛把辣椒擺好,準備開賣,就見強哥三人就站在了劉小遠的面前。而且,這次來的可不止強哥三人,劉小遠一數,好家夥,一共有12個人。
更重要的是,除了強哥之外,另外11個人的手中都拿著鋼管一類的武器。
看來今天強哥是有備而來!打定了主意要雪昨日之恥!
可能是昨天被小女孩佳佳說了,強哥今天穿著一件白色的背心,頭上還戴著一頂棒球帽!
“小子,還認識強哥不?”強哥說著,一腳就踩在了劉小遠的辣椒上面。
賣菜的大爺大媽見狀,都嚇得不敢做聲。雖然他們也很想幫劉小遠,但是卻沒那個勇氣。
“認識,誰不認識,昨天強哥唱的那首喜羊羊與灰太狼,可是讓我記憶猶新啊!”劉小遠看著被強哥踩壞的辣椒,眼中閃過一絲寒意,這可是爸媽辛苦種出來的辣椒。
見到劉小遠那森寒的目光,強哥三人嚇得連忙退後一步,好在今天這目光沒有昨天那般嚇人。
“兄弟們!給我上!”強哥不再廢話,直接一揮手,對著自己的馬仔下達了命令。
“等等!”劉小遠突然叫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