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師門不幸!出了這麼個學生,給組織添麻煩了!(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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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相關法律規定,當事人指控相關負責人偽造罪證進行陷害行為,這屬於刑事自訴,完全屬於我們省人民法院的受理範圍。”
“而且先申訴再起訴,這也只是慣例,但直接跳過申訴進行起訴的方法,在某些特定情況下還是可以的,並不算什麼違反程式。”
然後賀涵文直接結合實際情況說道,“像現在當事人家屬說的省檢察院可能存在的司法腐敗問題,完全就屬於這種。”
其實賀涵文還有句話沒說:你是政法委書記,我是省人民法院的院長,這法律條文的最終解釋權在……
而高育良對於賀涵文的話十分滿意,嗯,賀涵文這個法院院長還是沒白當,這說起話來都有法律依據。
所以他再次對賀涵文肯定道,“嗯,不錯!既然如此,那這個案子就交給你們省人民法院受理了,記住,一切要依法辦事,一定要將事情判出一個公道來!”
這時賀涵文直接彈射起身,用著堅定而銳利的眼神對著高育良說道,“高書記,您放心,漢東省人民法院永遠聽從您和政法委的領導和指揮,一切都會依法辦事!”
“嗯。”
……
……
……
第二天,在宋朝雨和趙瑞龍享受合法權利,被安排見完律師後,漢東省省人民法院無縫銜接的正式受理了,雙方指控侯亮平偽造罪證陷害當事人的刑事自訴。
這也是難得的一次高效受理,也就只有無縫銜接這個詞才配的上這效率了。
雖然按照慣例,在起訴人提供一系列的佐證材料後,法院一般都是在七天內進行形式審查,在十四天內進行立案決定。
但賀涵文表示:我就問你,一天是不是屬於七天之內,一天屬不屬於十四天之內?
再說了,省政法委書記高育良高書記都對此予以高度重視了!
自己這省人民法院高效一點點,有什麼毛病?
而當這案件被受理後,作為這次案件的被告人侯亮平,還是在季昌明的通知下才知道自己攤上事了。
……
當天下午。
漢東省檢察院,還是季昌明的辦公室。
只不過這次辦公室內只有季昌明和侯亮平兩人。
看著眼前這明顯渾然不知自己攤上事的侯亮平,季昌明此時的心情是複雜不已的。
當他收到兄弟單位,省人民法院的例行通知後,他也才知道侯亮平這次估計是要沒了。
這趙瑞龍和宋朝雨今天上午才見完的律師,這一轉眼,今天下午人家省人民法院就直接受理了趙瑞龍和宋朝雨的委託代理人提出的刑事自訴。
直接就控告了他們省檢察院反貪局局長侯亮平,這效率!季昌明也在政法系統裡幹了大半輩子了,也是直接長了波見識。
這就是漢東省以政法系統為基本盤的漢大幫的實力嗎?
至於為什麼說是漢大幫,這還用問嗎?
除了省委副書記兼政法委書記的高育良,誰能夠在政法系統裡有這樣的影響力?
這就是省服第三動真格時的真正實力嗎?
季昌明此刻真正意識到了“巔峰副部”這四個字的含金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