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一章 尋找七裡香(第三更)(第1/3頁)
章節報錯
《七裡香》,周傑倫2oo4年布的同名專輯《七裡香》的專輯主打歌。
時間走得那麼快那麼匆忙,一晃眼,這已經是十多年前的歌了。
歌還在,聽歌的人卻不同了。
正應了那句詩:物是人非事事休。
值得一提,這張專輯封面的那個抱著娃娃的rb小女孩已經長大了,併成了多年前知名的混血女憂。
o4年的小女孩穿著裙子是那麼可愛,然後在多年後,她在網友面前退裙了.....
所以說啊,世事無常。
該曲榮獲那年的年度十大金曲大獎,在o4年和o5年獲獎無數。
作詞人是周傑倫的最佳合作人方文山,整張專輯的曲子都是他自己寫的。
那年,老方很矯情很裝逼的表示,這歌我不是在寫歌詞,我是在寫詩。
這個曾經當電工的作詞人早就和周董一起紅遍大江南北,成為國內知名度最高的幾個作詞人之一。
如他所說,這是一跟詩一樣的歌,青春就是人一生中最美的詩篇。
在很多人的觀念裡,周董那些和青春相關的歌曲,《晴天》和《七裡香》絕對是最經典的兩。
不少人表示不敢聽這兩歌,因為有些歌曲裡是住著一個人的。
這歌的歌詞甚至有點直白,如【我此刻只想親吻你倔強的嘴】。
但每一句詞都完全符合路小蘇和蘇靈犀的經歷。
那晚留宿,這個小丫頭在接吻時,哪怕眼睫毛都顫抖得厲害了,依舊倔強的不肯閉上眼睛,這個畫面也在路小蘇的記憶裡徹底定格。
這是一個從來沒有想過他身上得到什麼利益的女孩,她沒有想過讓路小蘇為她出幾歌,也沒有想過路小蘇都當導演了,讓他給自己拍一部戲。
哪怕是聖誕節的夜晚,這個傻丫頭腦子裡想得也是:如果我被路小蘇拒絕了,那我就裝醉。
然後......
繼續喜歡他!
路小蘇記得很清楚,他穿越後的第三天,在校慶的後臺碰到了蘇靈犀。他還記得,那一天的蘇靈犀穿著一條黑色的裙子,還有一雙走起路來踢踏有聲的小皮鞋。
如果說重生後的人生是一本書,那麼很好,第三天就遇見了你。
接下來的日子,每一個標點符號,都要留著一起寫。
她可以什麼都不要,但路小蘇不能什麼都不給。
蘇小鹿值得這個世界一切的美好,所以他在這個舞臺上為她唱了歌,並且打上了如此露骨的字幕。
他很清楚,很快就會掀起一場風波,現場的觀眾都已經開始好奇起來了。
【唱給你的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