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回頭看向約翰:“不像人的動靜,可能只是動物,你剛才聽到什麼了?”

約翰有些猶豫的說道:“我也不確定,哦,對了,是從樹上傳來的,會不會是這幫野人派人爬在樹上偵查?”

李凡便把視線上移,又扔了幾塊石子兒,這次是朝著高處飛行。

飛石除了驚起幾隻鳥兒外,並沒有什麼其他的活物做出反應。

“可能只是猴子,亦或者在我第一次扔石子兒時打草驚蛇了,他們已經逃走。”

李凡想了想還是說道:“此地不宜久留,我們還是儘快趕路,前進是擺脫追捕最好的方法。”

約翰對這個建議自然是舉雙手錶示贊同。

二人出了山洞,根據太陽的方位來判斷方向行進。前一天晚上他們已經達成一致,繼續朝北走。

因為約翰的探險隊最初是由北向南探索的,當然,那時他們的指南針還沒有壞。

有李凡在前面開路,他們在林間穿梭的難度驟減,約翰說自己是探險家,身體素質和生存技能方面也表現得都強於普通人。

他本來就沒受什麼傷,經過一晚上的休息,體力已恢復了七八成,跟在李凡後面,趕路變得十分省力。

即使在這陌生環境中,他們的行動也絕不會比野人族土著要慢。

根據約翰的經驗判斷,只要像這樣走個三天左右,即便仍未走出雨林,野人的追捕肯定也已停止了。

原始部落的行動範圍一般不會超出自己的領地,交通基本靠走的這幫野人,對於腳程太遠的地方,他們是肯定不會去的。

對他們來說,走出領地就跟哥倫布當年朝“世界盡頭”航行一樣需要勇氣。

走了半天,一路上也沒發現有人在追蹤他們的跡象,看來上午確實是約翰太過疑神疑鬼,草木皆兵了。

到中午時,兩人沒有停下生火,為了防止預留的肉在潮熱的環境中變質,昨晚已經烤了個七分熟,這樣做也能方便今天趕路。

所以他們只是稍作休息,啃了幾口沒滋沒味兒的蝙蝠肉乾,就繼續上路。

要說這些蝙蝠也真夠倒黴的,它們本來住在那個地勢較低的山洞裡,沒招誰沒惹誰,偏偏遇上了李凡,家被搶了不說,連自己都變成了人家嘴裡的口糧。

不過李凡也是第一次吃蝙蝠肉,那又騷又臭的古怪口感讓李凡吃的第一口差點吐出來,要不是實在沒東西吃還餓,李凡打死也不會碰這鬼東西的。

到了下午,兩人的神經基本都鬆懈下來,他們趕了大半天路,過沼澤、趟小河,披荊斬棘,幾乎沒怎麼停下,這時速度便慢了下來。

就在一個毫無徵兆的時刻,李凡在一次無意識回頭想和約翰說話時,眼角突然瞥到了一些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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