喲呵。

這麼快的嗎?

那小子,還真是急性子呢。

不用說。

這個天天天天,肯定就是夢神小天無疑。

“你好,你是夢哥嗎?”

剛剛同意新增好友,天天天天就發了一個資訊過來。

夢哥?

林歡嘴角一抽。

這叫法,挺別緻的啊!

“是我!”林歡自然不會傻逼到自報家門和真實姓名,所以並未糾正這個說法,“白銀狼牙劍一萬,打包十三件裝備三千,帶副本且包重新整理通關時間記錄四人八千,誠惠,兩萬一!”

林歡將剛才的交易內容重複了一遍,這不是水字數,而是讓對面的天天天天放心,表明他沒有加錯好友,沒有找錯交易物件,他就是夢裡不知身是客本人。

話剛落音。

一個轉賬資訊頓時出現在林歡的眼前。

點選,接受。

頓時。

兩萬一千元,入賬。

舒服!

“已收到!”林歡打字道:“若是不忙的話,半小時後遊戲見?我這邊有點餓,正好趁著下線,先吃點東西。”

“好!”夢神小天很好說話,一點都沒有老闆的架子和傲氣,“那就半小時後見!”

嗯。

很不錯的少年。

有錢,大方,豪爽,知進退不多問,點到即止不多糾纏,讓人不會生厭反感,以後可以多合作。

有一個固定的老闆,也少了擺攤的煩惱,節約時間了不是?

放下手機,林歡掃視了一下四周。

桌子上有電磁爐,旁邊還有掛麵和幾根不太新鮮的青菜,嘖,這還他孃的是真慘啊,混的連泡麵都吃不上,營養攝入完全沒有,補充點維生素都得靠爛菜葉子。

林歡再一次直觀的知曉了,為何前身會體質那麼弱,而且年紀輕輕就猝死。

“等明天有空,老子一定要搬離這個鬼地方。”

地下室,空氣又潮溼,這樣的地方住久了,沒病也會得病。

林歡可不想英年早逝,追隨前身而去,這搬家,必須得提上日程,而且儘快。

不過。

當務之急,還是先填飽肚子再說。

前身清湯寡水的日子過慣了,肚子裡幾乎沒有什麼油水,很難想象,在物資豐厚的當下時代,生活在大都市裡,竟然還會有這樣的人存在,怕是連那些乞丐都不如吧。

看都沒看那掛麵一眼,林歡現在只想吃肉,大口的吃肉,雖說虛不受補,肚子里長久沒有油水,絕對不能大魚大肉,但至少,也不能靠掛麵充飢啊,連他孃的雞蛋都沒一個,餵狗狗都不吃。

拿著鑰匙和手機,林歡起身出門。

大都市最方便的地方在於,繁華,莫說此刻19點左右,算是稍微晚了一丟丟的飯店,即便是凌晨十分,萬籟俱靜,也有24小時店正開著。

隨便在街邊找了一個粥店,點了一碗皮蛋瘦肉粥,一籠包子,想了想,又要了一個滷雞腿。

有肉有蛋有肉包子,很不錯,尤其是肉是瘦肉,不管是粥裡面的還是包子裡面的,而大雞腿又是雞肉,屬於白肉,不比紅肉的油性那麼大,應該不會刺激到腸胃。

縱然餓得急了,但林歡也沒有狼吞虎嚥,反而更加細緻的一口一口的嚼爛了才下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