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金幣,汗血寶馬(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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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林歡沒有急著立馬行動,而是去補給了一波。
先是在藥店購買了一批生命魔法藥水備用,又買了不少諸如解毒丹一樣的必備品,接著又去雜貨鋪選購了一些看似雜碎,實則應該有不少用途的雜貨。
這一來二去,足足花差掉了一百金幣!
如此恐怖的消費能力,要不是之前賣了那批裝備,林歡那是萬萬拿不出來的。
雖說很是心疼,但該花就得花,不能省。
金幣這玩意,隨著時間的推移肯定不斷的貶值,林歡又不準備賣掉換錢,自然是會盡快的利用起來,將其花在刀刃上。
“來吧,任務開始了!”
一切準備就緒後,林歡捏碎了清源鎮的回城卷軸。
白光一閃。
當林歡再度睜開眼的時候,已經離開了熙熙攘攘的秦城,來到了繁華度相差了好幾個檔次的清源鎮。
一個任務是王信委託的商會任務!
一個任務是個人轉職任務!
這兩個,皆是考驗林歡的,自然不可能有其他任何的助力,全部都得靠他一個人。
先到清源鎮的雜貨鋪探究一波,發現並未有什麼稀奇的東西,也就作罷,只是購買了兩張這裡的回城卷軸。
根據王信給的資訊,出事的地點就在清源鎮西邊大約十公里的平原地帶。
既是平原地帶,應該一馬平川,一覽無遺,這樣的地勢,要是偷襲的話,應該不太可能,這也就是說,應當是有其他特殊的原因。
林歡沒有第一時間趕路,而是來到了坐騎店。
捨不得孩子套不著狼,無視了最低1個金幣的劣質老馬,選擇了價位最高的汗血寶馬,五百金幣給出。
“又窮了啊!”
原本林歡賣裝備技能書收入六百多金幣,購買雜貨花掉一百有餘,又為了鐵匠五十個金幣的加工費,讓其鍛造第二把【死亡之匕】。
從坐擁六百多金幣的鉅富,一天都沒有過,立馬打回原形,變成了窮光蛋,現在揹包裡的財產,再度回到了個位數。
“以後趕路的時間肯定很多,有一個好的坐騎必不可少,這錢是不能省的必須得花!”
即便花費了五百金幣,很是心疼,但林歡絲毫沒有後悔,“別的不說,就眼前的任務,給出的是三天時間,可這隨著時間的推移,任務難度就會不斷的加大,必須得爭分奪秒,哪裡有時間浪費在趕路上!”
汗血寶馬:頂級坐騎,非戰鬥狀態可騎乘,速度20米秒!
這就是汗血寶馬的能力!
妥妥的趕路神器。
當然。
作為一個力求真實的世界,這可不是一錘子買賣,不然,坐騎店還不得開垮?
汗血寶馬也得精心照顧,餵養草料等等,不過這些講究的是細水長流,哪怕是最高階的草料也不是很貴,能夠承擔得起。
騎著汗血寶馬,林歡按照地圖,快速的朝著出事地點奔襲而去。
“嗯,這痕跡!”
有著每秒20米速度的坐騎帶飛,林歡絲毫不費體力的就趕到了事發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