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哥哥邵守愚將那偷魚賊撩倒之後,又連續刺出了五槍,而恰巧就是這五槍,給他招來了殺身之禍。

由於死人了,所以第二天一早,這事便被朝廷知道了,經過審理,縣太爺一致認為,這邵守愚跟他的弟弟邵守正二人之間,必然有著某種仇怨,不然又怎麼會連刺六下呢。

“若是誤殺,不宜連戳六槍,似有仇恨。”這是縣太爺的判詞。

縣太爺有這種想法,倒也是可以理解的,連刺六槍啊,那必定是有仇怨的。

經過多家走訪,縣太爺瞭解到,這邵家兄弟其實非常的不和睦,兩家常常吵架,看來積怨已久啊。

據瞭解,這口魚塘是兩兄弟的共同財產,一人幹一年,但他的弟弟邵守正乾魚塘,並沒有賺到多少錢,甚至還賠了一些錢進去,而哥哥邵守愚,倒是非常的豐收,年年都賺到不少錢。

同樣是養魚,又是在同一個魚塘裡養魚,為什麼會出現兩種不同的結果,一虧一盈呢。

其弟弟邵守正認為是哥哥在這魚塘裡動了手腳,所以弟弟邵守正便去了哥哥邵守愚家理論。

說是理論,其實就是去鬧事的,曾經有一次,還將邵守愚的媳婦推倒了,導致邵守愚的媳婦流產了,為了這事,兄弟二人沒少爭吵。

“邵守愚,一定是你從中作梗。”

“你天天不去魚塘幹活,那魚它自己就能長得肥碩了麼?”

相比於哥哥邵守愚的勤快,弟弟邵守正就懶了很多,常常躺倒日上三竿才起床,這農家人,哪有躺到日上三竿的啊。

這農民賺的錢,都是一鎬頭一鎬頭刨出來的,一鋤頭一鋤頭剷出來的,像弟弟邵守正這麼懶,這魚塘又怎麼會賺到錢呢。

但懶人有懶人的說辭,被哥哥戳到痛處後,這弟弟邵守正梗著脖子,說道:“那江裡的魚,怎麼不用喂啊,也不用打理啊,不是一樣長得肥碩無比麼?這魚塘一定是你做了手腳。”

這江裡的魚,是不用人來管理,但它也不是一年就長成膘肥體壯了啊。

於是兩兄弟便吵的不可開交,都將自己的爹爹和娘都搬出來數落了一番啊,作為嫂子聽不下去,於是便想上前去勸架,但卻被吵急眼的邵守正一把堆倒了。

好巧不巧,懷著孕的嫂子一下子摔在了石頭上,肚子磕到了石頭上,於是乎嫂子便流慘了,並留下了病根。

至此之後,就再也沒有懷上過孩子,所以哥哥邵守愚才認了一個義子邵天保。

這縣太爺說兄弟二人有仇怨,從這一點上看,也是說得過去的。

按照大明律,第十八卷,刑律當中關於賊盜的判處,其中的親屬相盜條:“同居卑幼引人盜物,若有殺傷者,依殺緦麻弟,律絞!”

這判詞拿到應天府府衙,府衙大人,一看,是啊,連戳六槍,沒有仇怨怎麼會連刺六下呢,即便哥哥邵守愚解釋道,自己是誤殺的,他並不知道這偷魚之人是他的弟弟邵守正,但還是判了他絞刑。

邵守愚的媳婦,聽聞海瑞海大人的事情,便跑到海瑞的府邸,希望海瑞海青天能幫他丈夫洗刷這個冤屈。

“鄉親們,我義父是冤枉的,希望海大人替我義父做主啊!”這邵天保的腦子就是靈光,知道用輿論來造勢。

果然周圍之人聽了後,都議論紛紛了起來。

“我覺得應該是誤殺?”

“何以見得。”

“你看看啊,這二更天,天都黑了,他去抓賊啊,他怎麼知道這人是誰啊?”

“是啊,是啊。”

“是個屁,你也不想想,那是什麼時候的事?”一個老漢罵罵咧咧的說道。

“嗯?什麼意思?”剛剛討論之人看向那老漢,疑惑的問道。

“什麼意思,八月十三啊,那時候都是大月亮地的,吃飯都不用點油燈了,你說他會看不見麼?”

“咦?是啊!八月十三,這眼看都快八月十五了,怎麼能看不清呢?”

“而且啊,你們聽故事都聽不出關鍵資訊,你沒有聽那娃講麼。”那老漢又又說道。

“講什麼?”

“第一槍刺中,那人啊的一聲,這親兄弟,都喊了一聲,作為哥哥的他會不知道,我看那,他就是藉著這個由頭,報他沒有兒子這個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