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五章 進攻前夕(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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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就有一個典型事例。
司馬直,表字叔異,司隸河內郡人。
中平二年,公元一八五年)司馬直被朝廷任命為翼州鉅鹿郡太守。
但是,根據當今陛下的規定,照樣需要繳納部分錢財。
當時西園宦官考慮到,司馬直有清廉的名望。
於是減免了三百萬錢。
可司馬直依然拿不出來。
悵然說道:“我本應該是為民父母官。”
“卻反過來剝削百姓,來應付朝廷的索取,我做不到。”
於是稱病不去就任。
朝廷再三催促司馬直交錢赴任。
司馬直,無奈出發,行至孟津。
留下遺書,服藥自殺。
之前齊有軼要趙風準備一些薄禮,在去求官。
趙風還不太清楚為什麼要備薄禮。
有那麼多錢直接買不是更方便。
只是齊有軼說了一些政治方面的事情。
趙風才大概瞭解的。
反正財務都已經準備好了。
就當直接買官,還能掛靠袁家,也不錯。
司馬直的事情,還是趙風當上縣令。
最近查閱資料,才知道的。
所以,趙風說論功行賞,威力可見一斑。
意思就是,任職需要繳納的錢財,趙風出了。
司馬直事件,其他人可能不清楚。
但是甄黍、甄寧、張磊、張遼這幾個人,肯定知道。
不是朝廷任命你當什麼官,你就能當上的。
你還需要繳納錢財的。
而最有可能不同意的,也正是這幾個人。
其餘之人,不是流民出身,就是黃巾賊出身。
趙風等了一會。
發現沒有人對夏竹的事情再發表意見。
趙風大聲道:“夏竹!”
“還不接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