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鴿子在上空盤旋。樓前的草坪上有兩個小孩在玩氣球。

“現場會不會被破壞?”劉穎問。

“我讓人把守,沒人會進去。”陸隊長說。

“那就好。”我說。

進了臥室,我直奔衣櫃,從衣櫃裡拿出那雙高跟鞋。

“這鞋有問題?”劉穎說。

我拿起鞋對著陽光看了看,走到地板刮痕旁邊,發現了一小塊漆皮。

“是這新鞋上的。”我捏給他們看。

“這就說明昨天夜裡有人穿這鞋了?”劉穎說。“這刮痕要是前一天刮的呢?”

“是啊,劉穎說的對,要是前一天的呢。”陸隊長說。

“如果就是這只鞋,就是在事發夜裡刮的呢?”王保振說。

“那也不能說明臥室有第三者,她老婆回來後,換上新鞋,試一下,覺得不合適在放回衣櫃,試鞋的時候,把木地板颳了一下。”劉穎說道。

“二十分鐘時間,應該不到二十分鐘時間吧。”王保振說,“她開車進車庫,然後坐電梯上樓,開門,也得要五分鐘吧,那就是十五分鐘左右,這十五分鐘去試新鞋?然後再吵架?”

“你們沒注意到嗎?女主人進屋後,沒有換鞋,還是穿著高跟鞋?這就是問題。”我說。

“這個問題我想到了。”陸隊長說,“通常女主人進門應該先換鞋的,她沒換鞋這就很反常。”

“這個可以解釋,女主人看到老公客廳的新電腦後,很生氣,顧不上換鞋,然後就和她老公吵架。”劉穎說。

“劉警官,你穿多大的鞋?”我問。

“你問我穿多大的鞋幹什麼?”

“是35碼的嗎?”我問。

“我的腳沒有這麼小,我穿37碼的。”劉穎說道。

“我想請你穿這雙鞋。”我說。

“為什麼讓我穿?和案情有關嗎?”劉穎問。

“你不是說了吧,我有戀腳癖嗎?”我說道。

“那我不穿。”劉穎說。

“陸隊長,你得命令她穿這鞋。”我說。

“哎呦,你這人怎麼這麼怪啊。”劉穎一臉鄙夷。

“讓你穿,你就穿唄。”邱小龍說,“我們也喜歡看你的絲襪腳。”

“是啊。”陸隊長笑了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