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0章 銀行(第2/2頁)
章節報錯
“有糧,你的墓誌銘呢?你打算怎麼寫?”
“你幫我寫吧。”我說。
“錢有糧,享年38歲,一生娶三個媳婦,不幸死於海上。”
“比你死得晚十年?”我說。
“我冥冥中有個預感,你是我們這些人中死得最晚的,好像不會死在牢房裡,很有可能死在海裡。”
“託你的吉言,但願如此。”我說。“能38歲死去,我知足了。”
王保振擦了擦眼淚,看著車窗外,“我靠,光天化日之下,還有人搶孩子。”
我朝外面看去,一個男人正在搶女人懷裡的嬰孩。
“我們要不要下去?”我說。
“必須得下車,機會來了,這是立功的機會。”王保振說。
我和王保振下了車,跑了過去。
男人搶了孩子就跑。
我把鞋脫掉,拿在手裡,然後追上去,把男人拉住。
“你們想幹什麼?”男人一臉慌張。
“把孩子給我們。”王保振說道。
“這孩子不能給你們。”男人抱緊孩子。
我懶得和他囉嗦,直接過去搶,王保振掰著他的胳膊,我們兩人合力把孩子搶到手。
孩子媽跑過來,拿著書包直接砸王保振的頭。
“幹嘛你。”王保振捂著頭。
“你們為什麼搶我孩子?”女人說。
“不是,這位大姐,我們看到這男的搶你的孩子,我們就追過來了,我們是見義勇為。”我說道。
“什麼見義勇為,這個男的是我孩子親生父親。”女人說。
“啊,真的?那他為什麼搶孩子?”我問。
“我們兩口子吵架,他想把孩子帶走,我不同意。”女人說道,“你們是幹什麼的,不男不女的。”
王保振看了看手掌,“大姐,我們是演員,你這包裡裝得什麼東西,把我頭都砸出血了。”
“不好意思,包裡裝的是秤砣。”女人說。“我是賣菜的,誤會了,要不,帶你去醫院看看?”
“不用了。”王保振說。
我和王保振回到了車上,我用紙巾給他按著頭皮。
“叫你逞能。”我說。
“這女人沒事包裡裝什麼秤砣啊,要我老命了。”王保振說。“差點要改墓誌銘上的年齡,29歲改成28歲。”
“你還想著立功呢。”我說。
“立功也是我自己胡扯的,除非我以後能救11個人的命,或許能贖罪,但這是不可能了。”
“怎麼許軍和王燕還不出來,不會被警察控制了吧。”我說。
“有可能。”
“那我們呢,開車跑?”我說。
“他們出來了,還手牽著手。”王保振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