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糧,你的墓誌銘呢?你打算怎麼寫?”

“你幫我寫吧。”我說。

“錢有糧,享年38歲,一生娶三個媳婦,不幸死於海上。”

“比你死得晚十年?”我說。

“我冥冥中有個預感,你是我們這些人中死得最晚的,好像不會死在牢房裡,很有可能死在海裡。”

“託你的吉言,但願如此。”我說。“能38歲死去,我知足了。”

王保振擦了擦眼淚,看著車窗外,“我靠,光天化日之下,還有人搶孩子。”

我朝外面看去,一個男人正在搶女人懷裡的嬰孩。

“我們要不要下去?”我說。

“必須得下車,機會來了,這是立功的機會。”王保振說。

我和王保振下了車,跑了過去。

男人搶了孩子就跑。

我把鞋脫掉,拿在手裡,然後追上去,把男人拉住。

“你們想幹什麼?”男人一臉慌張。

“把孩子給我們。”王保振說道。

“這孩子不能給你們。”男人抱緊孩子。

我懶得和他囉嗦,直接過去搶,王保振掰著他的胳膊,我們兩人合力把孩子搶到手。

孩子媽跑過來,拿著書包直接砸王保振的頭。

“幹嘛你。”王保振捂著頭。

“你們為什麼搶我孩子?”女人說。

“不是,這位大姐,我們看到這男的搶你的孩子,我們就追過來了,我們是見義勇為。”我說道。

“什麼見義勇為,這個男的是我孩子親生父親。”女人說。

“啊,真的?那他為什麼搶孩子?”我問。

“我們兩口子吵架,他想把孩子帶走,我不同意。”女人說道,“你們是幹什麼的,不男不女的。”

王保振看了看手掌,“大姐,我們是演員,你這包裡裝得什麼東西,把我頭都砸出血了。”

“不好意思,包裡裝的是秤砣。”女人說。“我是賣菜的,誤會了,要不,帶你去醫院看看?”

“不用了。”王保振說。

我和王保振回到了車上,我用紙巾給他按著頭皮。

“叫你逞能。”我說。

“這女人沒事包裡裝什麼秤砣啊,要我老命了。”王保振說。“差點要改墓誌銘上的年齡,29歲改成28歲。”

“你還想著立功呢。”我說。

“立功也是我自己胡扯的,除非我以後能救11個人的命,或許能贖罪,但這是不可能了。”

“怎麼許軍和王燕還不出來,不會被警察控制了吧。”我說。

“有可能。”

“那我們呢,開車跑?”我說。

“他們出來了,還手牽著手。”王保振說。